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断绝父子关系后还有继承权吗

生活中经常存在父子之间因为各种纠纷导致断绝关系的情况,那么在断绝父子关系之后,当父亲去世了,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呢?断绝父子关系后还有继承权吗?今天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两种性质的断绝父子关系、失去继承权的具体规定以及继承顺序。
  
  
  一、断绝关系法律规定
  
  我国的法律法规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性质作具体规定,因此,通过声明方式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并没有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关系有两种:
  
  1、亲生父子关系是无法通法律的方式断绝的,因为这是事实关系,对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继承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而产生的,这种血亲关系是不能解除的。父母和子女声明或者协议脱离父母子女关系的行为不符合法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这种声明没有法律效力,所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另一种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解除父子关系以后存在以下继承法提到的相关情况后才会失去继承权。
  
  二、继承法相关规定
  
  亲生父子关系是无法断绝关系的,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才存在以下失去继承权的相关情况,《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不是以上情况导致的父子关系断绝是仍然存在继承权的,但当事人双方可以经过相关协议自己协定,只是这样的协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只要双方都可以接受协商一致的解决方案,仍然是可以施行的。
  
  
  三、遗产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综上所述,断绝父子关系后还有继承权吗?这一问题是不在法律这一管辖范围的,如果存在继承法中所提到的已经到达违法的情况,那么继承人将失去其继承权,其他特殊情况引起的父子关系断绝后导致的继承权的问题则可以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来解决。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律规定行贿物品如何处理?
      法律规定行贿物品如何处理?一般会参照《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作为从轻情节处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


·一、父母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父母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023年注册公司需要哪些资料 一、注册公司需要哪些资料?
      2023年注册公司需要哪些资料一、注册公司需要哪些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


·要求实施探望权起诉书范文
      要求实施探望权起诉书范文原告: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被......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


·行政确认能复议吗,规定是什么?
      行政确认能复议吗,规定是什么?行政确认能复议,相关规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0.7克判多少年?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0.7克判多少年?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贩卖毒品的无论多少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贩卖毒品七克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侦办强奸案需要什么证据
      侦办强奸案需要什么证据一、侦办强奸案需要什么证据?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


·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一)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


·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回避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回避申请书应该怎么写一、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回避申请书应该怎么写?申请人: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


·代缴社保需要资质吗?
      一、代缴社保需要资质吗?代缴社保是需要资质的。开展社保代理服务必须具备的资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经营劳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