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退侦还会被继续拘留吗?

一、退侦还会被继续拘留吗?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证据充足的应当起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刑。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取保候审。二、补充侦查结束后怎么处理?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1、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在补充证据后,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有些证据无法补充的,应当作出说明;2、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3、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人民检察院;4、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综上所述,检察院在审查案件的时候,面对证据不足的情况,可以退回原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第一次退侦期间,当事人还是被拘留在看守所。如果二次退侦后,检察院不予起诉,当事人也会被无罪释放。继续关押对当事人侵权,其有权提出国家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查封占有改定的规定是什么?
      查封占有改定的规定是什么?查封占有改定的规定是双方必须要达成这样的一种关于交付方面的占有改进方式的意思一致,还有就是必须要上,让女人成为这样的......


·非法集资的常用手段有哪些?
      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我国坚决打击这种行为。许多人对于非法集资并不是非常了解,对于他们常常使用的招数防不胜防,许多在大部分人看来是正常的行为其......


·怎么对交通逃逸行为做出认定
      怎么对交通逃逸行为做出认定交通肇事后有不少人为避免遭受法律追究选择逃离现场,这种行为就是交通肇事逃逸。那实践中,怎么对交通逃逸行为做出认定?与......


·债权债务重组的范本是什么?
      债权债务重组的范本是什么债务债权关系,是社会生产和经营过程当中必不可少的一种关系。债务人向债权人进行借款以后,有些情况下可能因为各种问题,......


·构成虚假广告罪既遂怎么量刑的?
      构成虚假广告罪既遂怎么量刑的?一、构成虚假广告罪既遂怎么量刑的?构成虚假广告罪既遂量刑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


·醉驾抓到怎么办
      醉驾抓到怎么办被关哪里醉酒驾车被抓到后会由交警来处置。经过验血、笔录的步骤后送至中队、检察院、法院。在中队、检察院和法院分别要办理不同手续,......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10    (××××)×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


·申请保释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申请保释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


·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


·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的法律规定怎样?
      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的法律规定怎样?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


·工伤认定没下来工资怎么发放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规定了单位应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以减轻劳动者的经济压力。我们知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