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些材料

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些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行政复议,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自然人提交以下材料:
  
  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公民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除应提供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4.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如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文书复印件;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
  
  对被申请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的,提交曾经向行政机关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明。对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交因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的证明;
  
  5.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
  
  6.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有其他证据材料的,可一并提供;
  
  7.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
  
  2.申请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其他部门颁发的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承受权利的证明 ;
  
  3.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除应当提供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
  
  二、申请行政复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和第16条的规定,申请复议还须符合下列程序条件:(1)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2)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复议。
  
  在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申请时效,也就是要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60日内提出申请,当然特殊情况下60日之后也会受理。而此时申请人是自然人的,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不一样。另外,就是申请行政复议还需要满足《行政复议法》第6条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二手摩托车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将摩托车开到车管所车辆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销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录入手续。拿着相关材......


·划拨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
      划拨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一、划拨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但是需要通过当地人民政府的审批,另外就是在转让之前需要交......


·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
      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大部分正规的工作都会伴随着有五险一金的契约合同,如果工作中员工出现伤亡事件的时候,按照正常的合同程序的话,公司或者企业要......


·交管部门怎样处理交通事故
      交管部门成立的职责就是管理交通的,交通事故需要他们处理,那交管部门怎样处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中都有肇事人,肇事人需要承担责任,那肇事人如何承担......


·怎样认定侵犯商业秘密
      怎样认定侵犯商业秘密一、怎样认定侵犯商业秘密每个企业都有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存在于企业的各个方面,在企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国对于如何认定......


·刑事上诉状作用有哪些?
      刑事上诉状作用有哪些?刑事上诉状是刑事诉讼当事人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法院受理吗?
      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法院受理吗?一、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法院受理吗?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可以起诉对方。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随......


·承揽活时受伤怎么赔偿
      看具体情况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


·消费者保护法十倍赔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们国家食品安全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食品如果不安全的话,涉及到得人数范围是十分广泛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国家对于消费者保护法当......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根......


·父母一方重婚后果会怎样
      父母一方重婚后果会怎样?涉嫌重婚的一方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