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离婚后怎么可以不付抚养费(一)好商好量

夫妻离婚后怎么可以不付抚养费(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二)撕破脸皮,告上法庭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 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 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 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二、离婚不给抚养费犯罪吗如果父母遗弃子女,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的一个界限。对于不给抚养费是不是构成遗弃罪,情节恶劣的就有可能构成该罪。离婚之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是对孩子合法利益的损害,同时也会给另一方经济上造成很大的负担。另外,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支付抚养费也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体现,这不会被免除。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如离婚夫妻协商达成了一致或者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确实没有抚养能力的话,那么可以适当的减免抚养义务,也就出现了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房产证的名字可以变更吗?
      房产证的名字可以变更吗?一、房产证的名字可以变更吗?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可以变更的,一般来说,需要房产证改名字的情况发生在三种情况下:买卖二手......


·4百万财产法院判离婚的收费是多少
      4百万财产法院判离婚的收费是多少一、4百万财产法院判离婚的收费是多少收到3.2万,具体情况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


·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要件
      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要件一、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


·小公募公司债券备案条件是什么?
      小公募公司债券备案条件是什么?现在市面上有很多的风险投资方式,就基金来说,就有私募基金、公募基金以及近几年才出现的小公募,小公募公司债券和其......


·去银行按揭买房怎么退房从法律角度讲
      去银行按揭买房怎么退房从法律角度讲,退房实际上是购房者作为购房一方当事人,行使其解除权的表现,因此肯定是可以的。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是一种借......


·要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要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怎么办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来进行城市的发展,现在很多村民在征收土地用于政府建设县城修路村民都很支持,但是......


·解除合同诉讼的案由审理时间是多久
      解除合同诉讼的案由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


·保释金能拿回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取保候审结束后就可以领取保证金:(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


·欠钱不还还没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没欠条怎么办?一、欠钱不还还没欠条怎么办?欠债没有打欠条,并且也没有还,非常麻烦可以通过收集其他证据,否则打官司都不能赢的。1......


·夫妻一方单方离婚怎么离
      夫妻一方单方离婚怎么离单方离婚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进行。单方提起离婚诉讼要满足下列条件:(1)原告为适格原告;(2)双方为合法的夫妻关系;(3)提起离婚诉讼......


·执行管辖异议的程序是什么?
      执行管辖异议的程序是什么??一、执行管辖异议的程序是什么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