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

关于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的几个问题1、?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是指在法院决定处理一些民事案件时被告人需要依法向法院预交的费用,当案件宣判结束后,这笔费用应由败诉方的当事人负担以及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来决定由谁负担,在我国,案件受理费其实也算得上国家税收的一种,最终这笔收入是会纳入国库的,同时由于案件的情况、形式以及诸多原因,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也不近相同。2、对于案件受理费,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进行相关的民事或者行政诉讼时,要依法向法院缴纳案件受理费,且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任何单位以及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法律的相关标准的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的案件受理费以及诉讼费都应按照规定来收取,而且如果在诉讼过程中遇到自身有困难而难以支付或者承担诉讼费用的当事人,相关机构应该对其提供司法援助,一定要保障当事人正确依法行使自己的有关权利,并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有关我国的民事案件受理费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缴纳,在案件的各个层次审理中,我们需要交纳案件的受理费包括一审和二审的案件受理费,没有二审的自然不用交二审案件受理费。如果遇到某些特殊情况需要对案件进行再审时,应当按规定再次缴纳案件受理费,以上便是民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的相关内容,随带一提财产案件受理费的缴纳比例在法律规定中,在财产金额一万元一下的案件以50元收取,而在1万到10万需收取总金额的2.5%,还有10万以上的金额又分为了几个不同的受理费比例收取档次。那么在案件审理中,其实一些特殊情况是不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用的,以下为大家列举一些相关情况:1、若是在案件审核中遇到了一些需要依照我国民事诉讼相关规定中规定的一些需要接受特殊程序对其进行审理的案件时,是不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的,还有类似于在以往案件法院审查中,法院裁定了不予于受理的案件,以及法院裁定了该案件驳回起诉权利或者驳回上诉权的相关案件都是不需要向相关行政机构缴纳案件受理费的,同时,涉及到一些行政方面的相关赔偿案件也不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既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不需要缴纳案件受理,那么对应的,在一些法院监督程序审理的民事诉讼案件中。2、若当事人存在以下情况,是需要交纳受理费的,比如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了新的证据,而这些新证据足以供当事人推翻案件的原有判决或者裁定,并足以使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重新提起申请再审的,并且在法院经过取证审查后决议对案件进行再审的案件;3、除此之外,若是当事人没有对法院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而是在一审判决在产生法律效力的时候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再审的话,而又在法院同意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的相关案件,当事人也需要向法院依法缴纳案件受理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不涉及财产的离婚诉讼费交多少?
      不涉及财产的离婚诉讼费交多少?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


·公司法人可以更换吗
      公司法人可以更换吗?如何更换?公司法人承担着一个公司太多的责任,但是有时候公司想要更换法人,那便有个问题了,公司法人可以更换吗?如果说公司法......


·批捕后多久案子到检察院手中?
      一、批捕后多久案子到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办......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近几年,各个城市都在加快发展的步伐,建设新的设施,必然要涉及到土地征收的问题。国家对于我国的土地征收有一系列的规定,各个地区......


·微信支付宝转账借钱证据如何收集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微信和支付宝借钱也成为了现代生活中主要的借贷方式之一,当然,这个时候也是很有可能产生纠纷的,主要的就是对方借钱之后不......


·网络诈骗罪处罚金多少
      网络诈骗罪处罚金多少?在信息化时代,网上支付越来越流行,由此也给诈骗分子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进行诈骗,这个途径就是网络诈骗,但无论是网络诈骗还......


·电子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怎么规定
      电子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怎么规定的一、电子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


·男性婚检内容
      男性婚检内容1、全身检查这是一般性的全身检查,了解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有无异常,了解发育情况,这些检查对发现影响婚育的疾病是非常必要的......


·公司有债务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有债务股东要承担责任吗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


·法院离婚建议程序多长时间 ?
      法院离婚建议程序多长时间?一、法院离婚建议程序多长时间协议离婚,当场发给离婚证。起诉离婚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


·工商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期限是怎样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一直以来确实也存在着一些违反我们国家行政法规的行为,这些行为虽然不构成我国形式上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他也是属于要受到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