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车身轻微划伤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车身轻微划伤怎么处理?(一)一般来说,轻微事故无需报警。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记下车辆牌号和联系方式,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无需报警,自行协商处理,在事故双方签订协议书后,尽快撤离现场。(二)无责方损失2000元以下按强制险赔付原则理赔。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由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按强制保险的赔付原则办理理赔。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派驻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警务室的交通警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通过全责方的商业第三者保险进行赔付。全责方未投保商业第三者保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承担。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事故车辆双方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的,由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按强制保险的赔付原则办理赔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派驻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警务室的交通警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根据事故责任在商业保险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赔偿,未投保商业保险的由当事人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三)不配合理赔按肇事逃逸论处。对于需要保险理赔的,当事人双方可持协议书于24小时内共同到西安市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任一服务点办理理赔事宜。对于无责方当事人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的,为了保证全责方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无责方也需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协议书,与另一方当事人共同办理理赔事宜。如果拒不配合全责方办理理赔事宜,将以交通肇事逃逸论处。二、轻微交通事故私了应注意什么有些小事故虽然轻微,但当事人应视现场情况小心判断,“私了”也要慎重。如果在事故中有人受伤,或者出现“问题”车辆,比如车辆手续不全,驾驶人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驾车的,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等情况时,为确保当事人双方的权益,最好立即报警处理。而且,单方事故不适合“私了”,还是得走常规理赔程序。如果发生单方事故,不要自行走开,要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在“私了”中,也存在少数缺乏诚信的人,虽然签订了《协议书》,还是事后不认账。如果遇到一方当事人不配合,故意不处理或拖延处理赔偿,权利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担心对方抵赖或者开溜,可以用交换双方有效证件等方法来进行制约。同时,现在有一些不法分子专门在车辆转弯或变道时“碰瓷”,利用车主想“私了”的心理诈取赔偿费。驾驶员如果怀疑遇到了专门“碰瓷”的人,也应当立即报警处理。此外,在“私了”过程中,当任何一方对协议有异议,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时,则应当保护现场或拍摄照片,并通知交警进行处理。购买车辆的人数增加也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比较轻微,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其他严重事故后也是无需报警,具体的赔偿金额和责任划分可以双方自行协商处理的,为了避免事后出现了反悔或者不履行承诺等行为,也是可以签订协商调解协议书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最新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如今的社会上,当我们因一些人或者事造成了身体上的损害或者死亡,而造成我们我们身体损害或死亡的人却不愿意给我们相应的赔偿或者不想赔偿去逃避责......


·土地使用占用税是什么?
      土地使用占用税是什么?一、土地使用占用税的概念土地使用占用税,又称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


·广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广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广西在搞城镇建设的时候,会征用到一些郊区的土地。在政府征地过程中,因为征地补偿引发的纠纷事件层出不穷。为了使征地补偿......


·只有证人证词没有实物证据,这样能否定罪?
      只有证人证词没有实物证据,这样能否定罪?一、只有证人证词没有实物证据,这样能否定罪?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


·法庭收监可能判拘役吗?
      法庭收监可能判拘役吗?收监之后一般是不会再判拘役的;人民法院在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刑罚时,应当同时送达必备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


·私募基金没有托管的法律风险包括些什么?
      私募基金没有托管的法律风险包括些什么?一、私募基金没有托管的法律风险1、法律地位风险私募包括两类,一是私募股权投资,一是私募证券投资。前......


·法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一般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当中会对违约金作规定,而且有违约金比例或数额,适用法定违约金。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


·如何认定销售假药中的数额?
      一、如何认定销售假药中的数额?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非法......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法律上面,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的一个概念,像......


·在商场受伤了赔偿范围有哪些
      在商场受伤了赔偿范围有哪些?一、在商场受伤了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遭受人身损害可......


·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害房屋的怎么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害房屋的怎么处罚?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害房屋的怎么处罚?故意毁坏他人房屋,如果数额较大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