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检察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
一、吴川检察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下列重要案件信息:
1、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
2、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
3、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
4、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
5、其他重要案件信息。
人民检察院对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向社会发布有关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的信息。
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稿等方式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并且应当同时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发布该信息。
各级人民检察院案件办理部门负责拟制本部门应当发布的案件信息,经分管副检察长或者检察长批准后,由本院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发布。没有设立新闻宣传部门的,由案件管理部门负责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发布,需要向其他媒体发布的,由办公室或者其他指定的部门负责发布。
二、如何申请信息公开?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2、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综上所述,检察院作为重要是司法机关,也应该保障信息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案件动态。吴川检察院有专门的检察信息公开系统,群众注册用户名登录后就可以查询相关信息。当然,有些案件还在办理,一些信息暂时不能公布,群众要咨询更多,可以尝试申请信息公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继续性债权诉讼时效为多久?
在实际的生活当中,往往会出现许多不同的债务问题,债权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当出现实际的债权问题时,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除此之外,对于......
·法院逮捕权什么时候可以实施?
一、法院逮捕权什么时候可以实施?法院没有逮捕权。法院可以决定逮捕,但不能实施逮捕。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有批准逮捕权,检察院和法院都有决定批捕权......
·传染病菌种扩散罪怎么判?
依法治国是我国长期以来坚持的治国方针,在生活中我们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纠纷以及侵权行为都会依据法律来解决,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不侵犯他人的权利,传播......
·商标续展宽展费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续展宽展费是怎么规定的?商标续展宽展费是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中华人民共和......
·哺乳期辞退赔偿七万合理吗
哺乳期辞退赔偿七万合理吗辞退补偿金是因人而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抢劫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关于抢劫罪的判刑标准,其实也就是《刑法》中关于抢劫犯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在确认构成抢劫罪之后,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处罚,而此时的量刑依据也就......
·汽车代购合同毁约应该怎么办理
汽车代购合同毁约应该怎么办理1、自救手段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
·一、没共同财产老公出轨要离婚我能要求赔偿吗?
一、没共同财产老公出轨要离婚我能要求赔偿吗?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关键是男方出轨的证据。法律链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
·离婚后分割共同债务起诉状如何编写?
离婚后分割共同债务起诉状如何编写?1、法院在离婚案件中没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夫妻要求承担共同还债的责任;2、就婚姻关系存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