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人员财产没收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一、贩毒人员财产没收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1、没收财产的范围是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二、贩毒量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本指南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或五万元以上。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
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二十五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十五克以上不满四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四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三点五克以上不满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一克以上不满三点五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8、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一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
9、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零点一克或者其他微量毒品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从轻处罚。
10、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情节严重的标准,适用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八点五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2)贩卖毒品超过六人或六人次以上的;
(3)有法定从重情节或有两个以上酌定从重情节的;
(4)具有司法解释规定的两种以上情节严重情形的;
(5)其他需要酌情从重处罚的。
没收财产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附加刑,在犯罪分子因贩毒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处没收财产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也不可能去没收犯罪分子父母或妻子的财产。因此,司法机关在没收财产的过程中就必须要严格区分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和其他家属的个人财产,至于财产,有可能是没收一部分,也有可能是全部没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醉驾不处理会怎么样
醉驾不处理会怎么样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现在不去处理,有可能作为态度不好,最后影响你的量刑。量刑幅度为拘役并处罚金。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
·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
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一、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单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有些不规范的用人单位,在员工不服从其要求免费加班、要求其买社保时,会找各种理由去辞退员工。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单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
·检察院存疑不起诉公安局责任要求重新立案合法吗?
一、检察院存疑不起诉公安局责任要求重新立案合法吗?1、就同一事实,检察院不起诉,公安机关不可以重复立案。2、如果是存疑不起诉,公安机关发现......
·公司法变更法人代表应该如何变更?
公司法人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一般是由公司的CEO或者是总经理来担任,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只能是一个人,那么公司法变更法人代表应该如何变更?由于公司......
·复婚离婚协议书收回吗?
复婚离婚协议书收回吗?一、复婚离婚协议书收回吗?不会的;只要带离婚证即可。双方就拿到了复婚证,就有效了;复婚是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
·哪些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可以解除的
哪些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可以解除的由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有所不同,因此这种关系是否能够解除,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的区分。可以解......
·企业所得税合约罚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合约罚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
·总公司能和分公司签合同吗
总公司能和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签订合同,且需要符合法定的程序。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
·一、婚内可否约定夫妻财产?
一、婚内可否约定夫妻财产?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情况下签定的婚内财产协议,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对签约的双方都有约束力,夫妻......
·不动产抵押未成立则抵押合同有效吗
不动产抵押未成立则抵押合同有效吗一、不动产抵押未成立则抵押合同有效吗?不动产抵押未成立的情况下抵押合同是无效的,不动产抵押成立的时间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