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是什么?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对所有自然人和法人的利益的保障。对于法庭所做出的判决,其中凡是有涉及损害个人利益的事项,当事人可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法庭对该项判决采取撤销。在本文中主要介绍了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
一、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概念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判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
二、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并应当提供存在下列情形的证据材料:
(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
(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
第二百九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是指没有被列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且无过错或者无明显过错的情形。包括:
(1)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
(2)申请参加未获准许的 ;
(3)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
(4)因其他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三、下列情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
(2)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
(3)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
(4)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
第三人在向法庭提出撤销权诉讼之前,应对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做清晰的了解,确定自己符合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规定,然后提前准备好有关诉讼需要的所有材料,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方便快捷,更好的维护自己权益,请及时联系律师的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合同期满后的选择
公司效益不好,公司以劳动合同早已到期为由,让李先生不必再来上班。李先生觉得很气愤,公司效益好的时候,默认我继续工作;现在效益不好,就让我走人......
·导致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的情形有哪些?虽然法律中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两年,但是在此期间,可能会因为一些法定事由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那么您知道法......
·侵权和财产损害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上对于侵权和财产损害有详细的法律简介,其不仅说明了两者的区别,以及法律上的责任不同,还明确的介绍了两种的定义以及范围。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
·员工工地发病算不算工伤?
员工工地发病算不算工伤?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交通肇事什么情况先可做无罪辩护
交通肇事什么情况先可做无罪辩护律师对事实与证据做全面细致的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决定做无罪辩护。比如,犯罪嫌疑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辩护......
·非协议当事人可以泄露商业秘密吗?
非协议当事人可以泄露商业秘密吗?非协议当事人,没有签订保密协议也不可以泄露商业秘密,因泄露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贷吗
可以提前还款。一.部分提前还款。自2005年1月1日以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自由还款方式,因此贷款人可以通过调整月还款额的方式实现提前部分还款。......
·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方面?
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方面?虽然我国国土的面积广大,但人口众多,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用地的扩张,新建项目也日见增多,拆迁旧建筑,以求新发展......
·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决议吗当今社会,很多人会从一级市场或者二级市场去购买股票。购买成功之后我们就或多或少地拥有了一定的股权。当......
·著作权可以保护的对象是哪些
著作权可以保护的对象是哪些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