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亲告罪行政处罚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亲告罪行政处罚撤销的条件是什么?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其实也就是撤销具体的行政行为,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行政行为违法;2、行政行为明显不当。一般情况下,一经撤销,自始无效;特殊情况下,自撤销或确认违法之日起失效。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条件: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明显不适当。二、亲告罪的概念亲告罪,是指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个人的控告作为必要条件的犯罪。特点是与公共利益无直接联系,是否追诉,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相关的人自由决定。因为有的危害行为,被害人如果不希望提起诉讼,那么就没有处罚的必要。但是,如果对于某些危害行为是否提起刑事诉讼完全并且只能由被害人和其他相关人私人的意思决定,就可能不会很好地发挥刑事司法的作用,有悖于法律的严肃性,因此各国刑法对亲告罪的自诉权一般都有一些限制性规定。中国刑法规定,对于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三、行政处罚法的原则是什么?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不仅适用于行政处罚的实施阶段,也适用于行政处罚的设定阶段。处罚法定原则既是一个实体法上的原则,也是一个程序法的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行政处罚必须由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实施或适用。没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或组织,无权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其他机关和组织非经授权或者委托都无权实施。2、处罚公正原则行政处罚在设定上应当科学、合理。正确科学地制定法律规范,是公正执法的前提和基础。行政处罚的种类的设定以及行政处罚严厉程度的设定应该考虑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行政处罚行为作出后对违法行为人和社会公众造成的心理变化,以及行政处罚行为作出后,能否对社会起到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的作用。3、处罚公开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公开,就是指行政处罚机关据以认定相对人行为违法和应当给予何种行政处罚的规定或法律依据。对行政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或依据必须公开。而未公开的内部规定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处罚主体依据内容未公开的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无效的。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不应当是一个简单的开罚单的过程。处罚机关和执法人员应当在说明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处罚,让被处罚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和承担责任的必然性。就算有些人根本就不了解亲告罪的含义,但是,仅凭亲告罪的字体意思也应该知道是涉嫌刑事犯罪的,如果对方的所作所为也同时要被追究行政责任,原告提起刑事自诉之后,行政处罚也不会自动的撤销,因为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之间根本就不冲突,两者是不可以相互抵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股东获罪入狱怎么办
      股东获罪入狱怎么办理股权转让?一、股东获罪入狱,怎么办理股权转让呢如果股东不幸获罪入狱,需要办理股权转让,目前主要是通过委托律师办理股权转......


·检察院退侦两次案件应该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退侦两次案件应该怎么处理?检察院退侦两次案件会按照不起诉处理。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在我国关于醉驾罚金什么时候交?
      在我国关于醉驾罚金什么时候交?判决前或者判决后均可醉驾罚金标准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


·工程分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工程分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对于规模比较大的工程来说,其包括很多子工程,如钢筋混凝土工程、电气工程等。工程发包人通常会将工程分包,交给不同的专......


·法律规定住宅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法律规定住宅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国家为了规范土地的管理,将土地的所有权进行收归国有。但是国家为了保证土地的使用效率,将土地使用权发放给人民......


·小工程欠款单怎么写才行?
      小工程欠款单怎么写才行?一、工程欠款单怎么写?1、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


·劳动仲裁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为员工办理入职的时候应该签署劳动合同,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小企业违规操作,并不和员工订立合同,这样对于员工的利益是一种......


·劳动人事仲裁属于行政裁决吗
      劳动人事仲裁属于行政裁决吗?劳动人事仲裁不属于行政裁决,属于司法裁判,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只能就该劳动仲裁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


·民政局离婚财产分配这个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民政局离婚财产分配这个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民政局是没有资格对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可以协议或者诉诸法院。在民政局协议......


·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一、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一)假冒或仿冒行为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


·医疗期满后调岗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医疗期满后调岗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一、医疗期满后调岗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需要支付赔偿,调岗不属于合法辞退员工的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