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农村土地使用证丢了如何补办

农村土地使用证丢了如何补办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二、农村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了哪些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三、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综上所述,在农村来说土地的使用证是非常证明的,这是个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的重要凭证,主要记录了土地的使用情况和其他信息等,所以如果土地使用证丢失了,那么就应该及时的到当地的土地管理所去提交补办的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房子贷款还清了他项权证给谁
      房子贷款还清了他项权证给谁:1、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


·成立协助组织卖淫罪该如何处罚
      成立协助组织卖淫罪该如何处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是指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行为。如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


·犯罪分子犯罪预备中止处罚吗?
      一、犯罪分子犯罪预备中止处罚吗?《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男方坐牢?
      我国的法制程度在不断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增加了不少,因此,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需要靠法律地进行解决,在离婚过程中的纠纷问题可以依据婚姻法来解......


·签订了谅解书后还能反悔吗
      一、签订了谅解书后还能反悔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继承的父母遗产算夫妻共有吗
      继承的父母遗产算夫妻共有吗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单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


·一、上海退休工人丧葬费的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退休工人丧葬费的标准是多少?上海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可以享受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下列待遇:(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


·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有哪些?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


·怎样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
      怎样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在实践中,作为被继承人,您在继承祖辈遗产同时,可能还会继承其遗留下来的债务。这时,您需要知道的就是自己继承的债务的......


·个人所得税已缴税可以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已缴税可以退税吗?个人所得税已缴税是否可以申请退税,应当看是否符合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是可以办理退税的,对于预缴或者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女方起诉离婚如何辩护?
      女方起诉离婚如何辩护?在原告已向法院提交大量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下,如果被告仅仅是口头辩解,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就很难讲了。打官司是一件很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