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逾期违约金1%是否合理

合同逾期违约金1%是否合理合同逾期违约金1%是合理的。合同逾期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二、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我们常常可以看见企业与企业之间或者是商店与商店之间的合作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其主要目的在于约束双方之间的行为,同时也是多一份保障。签订了合作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做事就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发生,相反可能进行合同逾期违约的赔偿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高空坠物赔偿费用钱到那里去要?
      我们都知道在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意外,特别在如果走在小区下面被上面的不明物体砸到了受了伤,那这个受了伤的费用会由谁来承担呢该怎么样去认定......


·代课老师签完合同毁约可以起诉吗?
      代课老师签完合同毁约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对于毁约的行为已经涉及到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代课教师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辞职可以和用人单位协......


·乘客抢公交车方向盘什么罪?
      乘客抢公交车方向盘什么罪?乘客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行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构成以其他方法......


·一、民法典中的重婚罪是怎么规定的?
      一、民法典中的重婚罪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重婚的婚姻无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的......


·法院对于新罪漏罪法条通常怎样处理
      法院对于新罪漏罪法条通常怎样处理法院对于新罪漏罪法条通常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根据《刑法》规定对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可能承担什么后果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可能承担什么后果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可能承担什么后果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首先没收保证......


·被执行人拒付抚养费被拘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了解的是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或者是一些其他的原因有可能会导致离婚,离婚的后果有许多,比如说需要对于孩子的抚养进行约定,其......


·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程序
      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在材料来源、立案条件以及立案程序方面与成年人案件立案程序是相同的。但与成年人案件立案程序相比,未成年人立案程序还具有一些不......


·应当从轻追究责任的情形
      我国是一个法律大国,遵规守法是我国的国之根本。俗话说,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法律之于国家与国家之法律是同等重要的,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依存。法律......


·用人单位变更合同内容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用人单位变更合同内容员工不同意怎么办变更合同内容员工不同意怎么办1、如果是劳动合同可变更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属于担保物权的有哪些?
      属于担保物权的有哪些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