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分级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土地使用分级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没有,每个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会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对土地划分等级,并根据等级确定各类不同性质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的出让基准地价。一级为最高,等级越高,价格越贵。但具体怎么划分,划分多少级,各地都不相同,国土资源部门都有专门的文件规定,一般可以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网站上查到。二、土地使用类别有哪些?1、一级类设三个 。即《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的界定严格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2、二级类设15个。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8个一级类中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新设“其他农用地”等5 个地类共同构成农用地;原城市工地分类的商服、工矿仓储、公用设施、公共建筑、住宅等5个一级类及原来两个分类中都有的特殊用地、交通用地(除农村道路)和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水域中分离出来的水利建设用地等共8个地类构成了建设用地;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未利用土地(除田坎)和未进入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其它水域 共同构成未利用地。3、三级地类设7l个。是在原来两个土地分类的二级地类基础上调整、归并、增设而来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确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严格按照管理需要和分类学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归纳和划分。一是区分“类型”和“区域”,按照类型的唯一性进行划分,不依“区域”确定“类型”;二是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四个主要指标进行分类,一级类主要按土地用途,二级类按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进行续分,所采用的指标具有唯一性;三是体现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统一的指标,城乡土地同时划分,实现了土地分类的“全覆盖”。这个分类系统既能与各部门使用的分类相衔接,又满足当前和今后的需要,为土地管理和调控提供基本信息,还可根据管理和应用需要进行续分。需要指出的是,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附录中,将现行分类与《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进行对照,使该分类系统能够与以往的土地分类进行有效衔接,不致造成土地管理中土地基本信息的“断档”。实际上,大家可以简单的判定出来,每个地方的中心地带的土地使用等级基本上都是一级土地,越偏远的这些地方,土地等级是越低的。可以说,土地的位置决定了土地的等级,进而就决定了土地的价值。可是,关于土地使用的分级标准在这里不能给出具体的参考依据,需要当事人在本地的国土资源部的网站上查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故意伤害罪可以赔偿多少钱?
      故意伤害罪可以赔偿多少钱?故意伤害罪可以赔偿几千元到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不等。具体赔偿费用如下所述: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


·一、继承案件的困惑包括哪些?
      一、继承案件的困惑包括哪些?继承案件的困惑包括具体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还有就是财产的继承的执行的方式,以及当发生继承财产的时候,有一些纠纷如何......


·起诉后撤回起诉中断诉讼时效吗
      一、起诉后撤回起诉中断诉讼时效吗?1、撤回起诉也能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只要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不论撤诉与否,不论起诉的意思表示是否传递到义务......


·如果醉驾吊销驾照找人有用吗?
      如果醉驾吊销驾照找人有用吗?没有用;根据相关规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卖家拒绝履行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卖家拒绝履行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一、卖家拒绝履行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1、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


·民事案件再审案多长时间开庭
      民事案件再审案多长时间开庭一、民事案件再审案多长时间开庭?一般是立案以后的一个月,《民事诉讼法》对二审的审限作出了规定,一般会在立案一个月......


·父母赠与的财产在离婚中怎么分有离婚协议的
      父母赠与的财产在离婚中怎么分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


·证券公司各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为多少钱?
      证券公司各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为多少钱?一、证券公司各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为多少钱?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  一、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将建设工程合同定义为:“建设工程合同是承......


·微信诈骗的该怎么报警
      被骗人可以向案发地、诈骗行为实施地、诈骗结果发生地、嫌疑人住所地报案。就是你可以选择在你的所在地报案,如若你清楚犯罪嫌疑人在哪,也可以去其所......


·征地拆迁纠纷案有哪些类型?
      征地拆迁纠纷案有哪些类型?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