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抚养费给付期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并不是统一的,主要与当地经济消费水平有关,涉及到发达城市的经济消费能力高,因此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也比较高。另外,对抚养费的标准还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制定,应当适用双方的经济收入水平,避免出现所制定的抚养费标准对方无力承担的情况出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何时申请强制执行比较好
      何时申请强制执行比较好一、何时申请强制执行(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申请执行的人是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民事诉讼二审技巧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技巧是什么?一、当事人上诉的条件包括哪些?1、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者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提起上诉......


·如何对受贿罪进行认定
      必须指出一点,受贿罪是没有死刑的,这个已经被修改了。所以不管受贿的数额多大,都不用死了。这个制度,让各位看官自己评价。国家为了治理这类不良风......


·过失杀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过失杀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在主观上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


·离婚时稿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稿费,是一种知识产权的收益。因为知识产权具有双重性,所以在离婚时,如何处理稿费问题很复杂。离婚时稿费能否分割取决于离婚时稿费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双行线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双行线逆向行驶怎么处罚一、双行线逆向行驶怎么处罚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


·商标无效之诉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商标无效之诉的审理期限是多久?商标无效之诉的审理期限是12个月,对于商标的申请人来说,他想要确定商标无效的,这样的一种心情是非常迫切的,所以商标......


·最新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地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东街道、西街道、葫芦岛街道、双龙街道、望海寺街道、......


·逃税200万可以判缓刑吗
      我国刑诉法规定:如果符合缓刑条件的,是可以适用缓刑的。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


·挪用公款要没收财产吗
      挪用公款不一定会没收财产,需视具体情况。法律依据:《刑法》第59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全部......


·民事诉讼再审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样的
      民事诉讼再审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样的在民事诉讼中由于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审判结果出现偏差,这时候民事诉讼当事人便可以向法院或者是检察院申请再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