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有哪些

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三、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消。四、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1、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2、法律规定不得抵消。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消,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是不是你欠我钱,之后我又欠你货物之后,双方之间就可以进行债权债务的抵销呢?当然不是这样,债权债务的抵销并非是那么容易、简单的事情,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的话抵销就是无效的,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并且也需要当事人去履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建设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建设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处理任何事情的过程中,都可能会涉及到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是确定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明,工程项......


·关于认定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有哪些?
      关于认定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有哪些?一、关于认定劳动关系的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


·一、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


·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在用人单位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下,作为受伤的职工或者其家属,其实也是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的申请。当然,对于作出的......


·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的区别有哪些
      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情况不同,一个公司一般都只有一个商业名称,就自然人的身份证一样,一个人就只有一个名字就只有一个身份证。......


·双重劳动关系的风险是什么?
      一、双重劳动关系的风险是什么双重用工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和原用工单位的纠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


·遗嘱见证人的要求是怎样的
      遗嘱见证人的要求是怎样的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双方父母有病可以取保候审吗
      不可以。父母病重不能作为取保候审或者监外执行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


·离婚涉及财产问题的诉讼费应该由谁来出
      离婚涉及财产问题的诉讼费应该由谁来出1)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2)财产案件根......


·超时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工作的时候,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或者农民工很容易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后劳动者不要慌张,在工作中产生的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公伤的,单......


·违章处罚金缴纳方式是什么?
      违章处罚金缴纳方式是什么?违章处罚金缴纳方式是去交管队是最为传统、稳妥同时也是耗时最久的处理违章的办法,没有之一。您需携带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