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地域管辖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由发案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加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二、刑事地域管辖的种类
可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和选择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又可称“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它是以诉讼当事人住所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管辖的。
2、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民事案件以作为诉讼的特定法律关系或者标的物所在地为标准而确定的管辖。
3、专属管辖是指某些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4、协议管辖是指当事人可就第一审民事案件,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通过协议,选择在某一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而产生的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区内,各该人民法院均有,第23条至33条在特殊地域管辖中常给有关案件规定了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这样一来,就往往发生对同一案件,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民事诉讼法规定,遇有这种情况,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人民法院。如原告同时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这就是所谓的选择管辖。
以上就是对刑事地域管辖范围的介绍,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发案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加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个人所得税年底退税怎么回事?
个人所得税年底退税怎么回事?一、个人所得税年底退税怎么回事?个人所得税年底退税的主要原因如下: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
·退伍军人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退伍军人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退伍军人和一般职工一样。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
·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一、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是多少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情形: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至100万元,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
·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广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征地统一的年产值标准引起了广大广西人民的热烈关注,调增和调减都牵动着广西人民的心,但是这些媒体消息对于很多消息不......
·离婚协议签订后未登记有没有效
离婚协议签订后未登记有没有效由于法律对离婚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效力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在实务中争议非常大,有各种各样的不同观点。但普遍的观......
·合同交底管理制度
合同交底管理制度合同要顺利的履行完毕,不只是签订前达成共同心愿这样简单,其间还包括合同签订前后,交底以及合同评审,变更等,都需要采取相应的解......
·办完离婚后可以不让对方探视孩子么
办完离婚后可以不让对方探视孩子么不可以,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了离婚后不直接扶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