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骨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一般是几级

骨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一般是几级
  
  一、骨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一般是几级?
  
  一般是十级,常见骨折类十级伤残:
  
  1、尺骨或桡骨 粉碎性骨折。
  
  休息满4个月可做鉴定,看肌电图:尺、桡骨神经是否受损。
  
  2、锁骨骨折:观察手臂活动是否受限,是否能上举触摸头顶。
  
  3、4根肋骨骨折或2根肋骨缺失。
  
  4、髌骨粉碎性骨折,加内固定,放宽条件可能够上十级;髌骨线性骨折不易构成伤残。
  
  5、内踝或外踝较大面积粉碎性骨折,导致双足高低不平,可做十级;内、外踝同时骨折,可做十级。
  
  6、腰椎或胸椎椎体三分之一压缩性骨折,十级。
  
  7、颅脑骨折,入院时有昏迷症状,并伴蛛网膜下出血,可做十级;仅颅脑骨折或癫痫,不易做伤残。
  
  8、癫痫伤残标准要求较高。外伤性癫痫:伴颅脑外伤(脑内需有损伤),发作频率较高(出院3到6个月后仍经常发作),并要求此次受伤前没有癫痫病史。
  
  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二、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的流程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提出申请。
  
  我国对于骨折所导致的伤残级别规定的有统一的参考依据,但是,就算是骨折肯定也是轻重有别的,因此,大家切勿以为骨折就一定是十级伤残,事实上,评不上伤残级别或者是九级伤残的可能性都有的。鉴定结果还未出具之前,受害者能做的只能是调养好身体的同时等待领取鉴定结论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抑郁症能请长假吗
      可以请病假。病假规定:(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专门针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执行问题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但是,1999年《规定》没有对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作出规定,导致相关工作衔接......


·无证驾驶被撞死怎么办
      无证驾驶被撞死的,受害者家属可以追究无证驾驶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对方是无证驾驶,一般应当承担全责或主要责任,但......


·行贿企业能申请资质吗?
      一、行贿企业能申请资质吗?进入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信息,都是经过法院判决认定的记录,这些记录面向全社会公开,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查询。行......


·合同诈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


·公司法人跟法人代表有什么区别?
      公司法人跟法人代表有什么区别?在我国,成立一家公司时就需要提供一位法人代表去注册公司,法人代表是对公司负有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在公司中海......


·职工失业后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失业以后,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只要单位和个人参加了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本人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


·一、疫情期间可以免房租吗?
      一、疫情期间可以免房租吗?疫情期间可以减免房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一,如果疫情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比如临街经营商铺,被政府要求不得开......


·对海关稽查的结果有怎样的处理方式
      对海关稽查的结果有怎样的处理方式经海关稽查,发现被稽查人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海关在......


·讨债需要哪些证明
      讨债需要哪些证明一、讨债需要哪些证明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


·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有什么区别?
      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有什么区别?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