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担保合同如何认定合同追认

担保合同如何认定合同追认采用明示方式亦可采用默示方式认定合同追认。一般说来,被代理人应以明示的方式予以追认,如通过语言、文字或其他方法直接进行意思表示,只要能清楚表明被代理人的意思即可,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追认也可以用默示方式。默示分为作为(特定行为)和不作为(默示),追认在运用默示方式时应当以积极的、肯定的行为,即可以通过本人“作为”推定其真实意思,如被代理人不返还行为人已取得的财产,或者行为人未经被代理人授权而出售被代理人的财产而事后被代理人却接受了所得款。原则上,沉默不能视为追认,但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形除外,如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中规定为“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即是沉默而为的追认。二、合同效力待定怎么追认才有效?效力待定合同有不同类型,而且每种类型的合同中又有不同的情形,因此追认的意思表示向谁作出也应有所不同。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应向谁作出,应坚持两个标准:第一,以相对人是否催告为标准。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凡是相对人催告的,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应向相对人作出。相对人没有催告的,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所作的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应分别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相对人作出。第二,以追认权人的意愿为标准。对于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追认的意思表示可只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权代理人作出,也可以只向相对人作出。因为在这两种情况下,均可以使效力待定的事由归于消灭,效力待定的合同发生效力。关于合同追认这一法律知识,我国有明确的解释说明,其具体的追认效益以及追认认定都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可能大家对于此类法律知识的认知不是很多,那么通过学习相关知识以及咨询律师来解除自身的疑问,在生活中遇到此类事件就能简单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办理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针对不动产,我国采取的是登记主义,就只有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不动产登记的,那么才能对该不动产进行确权。实践中,进行不动产登记是要缴纳一定费用,......


·公司法中的实收资本是否需要验资?
      公司法中的实收资本是否需要验资?当一个公司成立之后,就会收到一定的资金来进行支持,但是有些公司的负责人并不太了解关于资金的相关事宜,那么公......


·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补办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补办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补办需要的材料有:土地权利人应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失;土地权利人应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


·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上怎么公告送达
      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上怎么公告送达我国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适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您母亲起诉离婚的,......


·一、 醉驾最新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醉驾最新处罚规定是什么?醉驾最新处罚规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


·应届生提前入职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入职offer1、公司的offer是有法律效力的要约,即向应聘者发出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受理有哪些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受理哪些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阿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


·房改房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属于划拨吗?
      房改房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属于划拨吗?房改房的土地使用权类型都是划拨而且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划拨的在出售给另一个人时在办理另一个人新土地证时都必须补......


·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么分配的?
      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么分配的?发生医疗纠纷,法院在审理的时候肯定需要进行举证,证据是案件事实的正确反映,也是法院处理案件的依据,那么医疗纠......


·分居如何才算两年自动离婚吗
      分居如何才算两年自动离婚吗分居两年不可以办理离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


·私人老板欠工资怎么要?
      私人老板欠工资怎么要?私人老板欠工资怎么要??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