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法官和其他法律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退出审理案件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确保案件的公平审判而建立的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人员包括法官、办事员、翻译、专家和勘验人。回避制度有三种规避方式:1、案件当事人或有关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2、对案件的兴趣;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司法人员具有法律地位,必须避免、不参与案件审理制度。所谓法律情形,是指法律禁止法官参与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公正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由回避案件、回避适用范围、回避申请程序和裁判程序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理学法”第六章。第十六条如果法官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直接血缘关系,三代人之间的血缘关系以及亲密关系,下列职位可能不会同时举行:(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副院长;(二)同一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分庭的庭长、副庭长、法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第十七条法官自人民法院离任之日起二年内,不得担任律师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离开人民法院后,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和子女不得在法官处理的法庭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拒绝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在配偶子女司法执行岗位上的规定(审判)”。第一条人民法院的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职务的法官,其配偶、子女在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从事律师业务的,应当回避职务。本规定所称法院领导干部,是指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司法委员会专职成员。本规定所称审判、执行法官,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成员未担任法院领导职务的,以及记录在案、审判、执行、监督审判和国家赔偿,并参与审判的执行法官和执行者的部门。本条例所称“律师职业”,是指以律师身份为当事人设立律师事务所,提供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撤销权人是不是合同签订人和行使权力条件
      撤销权人是不是合同签订人和行使权力条件对于您想了解的合同的撤销权其实就是说的可以有权撤销合同的权利,至于撤销使用权人如果因为合同中内......


·可以。醉驾无事故
      可以。醉驾无事故,由法官根据嫌疑人认罪态度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可以争取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


·想离婚财产怎么分
      想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异妈妈如何立遗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异妈妈如何立遗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异妈妈立遗嘱需要自己书写遗嘱的内容,然后在上面签字并且注明日期。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期限是多久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期限是多久?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民事纠纷去法院起诉多少钱
      民事纠纷去法院起诉多少钱民事纠纷去法院起诉多少钱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


·拾得遗失物的报酬规定是什么?
      拾得遗失物的报酬规定是什么?遗失物是很多时候不能找回的,在我国拾金不昧的精神是一直倡导的品德,有时候我们都会酬谢遗失物归还者,也有不酬谢的情......


·家庭暴力离婚如何赔偿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


·办理离婚手续怎么走
      一般办理离婚有以下三个步骤: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


·社团脱钩与不脱钩的区别
      脱钩,说明不是集体企业。不脱钩则;可能是下面三种企业类型:1.个人独资企业;2.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一)诉讼离婚,一方不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