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给子女委托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给子女委托监护人是什么意思?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称监护委托。监护职责是否可以委托于他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涉及法律上监护目的贯彻的问题。从理论上说,监护是法律上强行的制度,中心点在于更好地保护被监护人,因此原则上应不容许委托,除非基于受监护人的教育或受照顾必要。我国司法实践基于某种实用的考虑,承认了委托监护。委任监护人的设立可划分为两种情况:(1)由父母委托他人做其子女的监护人。(2)由法定监护人把自己的监护职责委托他人实施。委托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可以是专门委任。前者如父母把子女委托给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权照料,或者配偶把精神病人委托精神病医院或者福利院全权照料;后者如委托给保姆、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委托监护原则上不能改变原监护人的地位,不同于法定监护人以内部协议确定监护人的情形,也不同于监护变更。监护权为监护人的专属权利,不得抛弃或移转于他人,但其行使可以合同委托于第三人,监护人将其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的,原则上不具有变更监护的效力。受委托人仅得在委托范围内,行使监护职务,非由监护人受让监护权,故监护人虽已委托他人行使,自己仍有行使的权责。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仍然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二、监护人的责任都有哪些?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根据《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我们在生活中可以把自己的某些物品委托给他人看管,对于监护权其实也是可以委托的。在给子女委托监护人的时候,父母当然不会把监护权随随便便的委托给一位不认识的陌生人,一般和受托人之间的关系都是比较亲密的。受托人对孩子的这种监护权,是以书面委托书作为法定凭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伤认定等级怎么认定
      工伤认定等级怎么认定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


·法院遇到民事涉及犯罪的中止案件时会移交给检察院吗?
      法院遇到民事涉及犯罪的中止案件时会移交给检察院吗?法院遇到民事涉及犯罪的中止案件时会移交给检察院审理,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


·上海交通事故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上海交通事故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


·债权转让和债权收益权转让定义分别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本金和利息进行转让,而收益权转让仅仅是将自己债务中的利息进行转让。债权转让和收益权转让虽说都是和债权有关系的一种行为,但是二......


·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注意哪些
      购买期房时应注意的事项有:1、逾期交房。买期房是没有无法交接房屋的,所以延期交房成为购买期房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


·自诉案件审理证人要出庭的程序是怎样的?
      自诉案件审理证人要出庭的程序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开设赌场认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和认罪认罚制度相配套的刑事规定必须要有着精准的量刑,量刑均衡不能只依靠于工作人员自身的这种职业素质来体现。而且律师在当事人认罪认罚以后更是扮......


·未婚生子的情况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并不少见
      未婚生子的情况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并不少见,由于未婚生子不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所以当孩子的父母给孩子进行户籍登记时,需要交纳一定的社会......


·提请批准逮捕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提请批准逮捕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提请批准逮捕期限一般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


·正规劳动合同的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
      正规劳动合同的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第1点:劳动合同必须在员工入职后1个月内签订。第2点:劳动合同必须有甲方(公司)和乙方(员工)双方的相关信息......


·-工程合作协议书范本
      -工程合作协议书范本2022-工程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参与投标的(以下简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