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补充侦查要几个月的时间?
每次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补充侦查的期限应当是一个月。有人认为补充侦查可以是两次,每次期限一个月,两次期限则为两个月,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审判前羁押时间过长,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容易超过其应判处的刑期。故在刑事诉讼法中,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出现,才规定了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补充侦查的期限。因此,不管是一次补充侦查还是两次补充侦查,都必须依法在一个月内完成。如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仍不能查清犯罪事实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补充侦查有哪些种类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 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可见,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只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建议,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就必须开庭审判。至于补充侦查的方式,一般由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补充侦查的期限不能超过1个月。
三、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补充侦查一般是针地于在批捕的过程中证据不齐全,而所做的事情,但补充侦查一般是有时间限制的,而且次数也是有限制定,执法人员就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找到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进行批捕,如两次者没有,那么就要释放当事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考驾照行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考驾照行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怎么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怎么写?在现实生活中,任何机构、组织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整个机构组织,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应有的责任。那么,......
·离婚时共同债务怎么划分?
一、离婚时共同债务怎么划分?离婚时共同债务会均等分割,很多的债务若是在发生时,夫妻一方没有明确的说明,第三人就可以认定为此时是该夫妻共同与......
·饮酒驾驶怎么处罚
饮酒驾驶怎么处罚一、饮酒驾驶怎么处罚从交通事故的统计情况看,酒后驾车特别是醉酒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是首要原因。正因为是首要原因,新道路交通......
·一、醉驾交警扣车期限几天?
一、醉驾交警扣车期限几天?醉驾交警扣车期限一般是十五天,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
·解除劳动合同没复印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没复印怎么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拘留5天人在看守所可以探视吗
拘留5天人在看守所可以探视吗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
·认定劳动关系的行为变量有哪些标准?
认定劳动关系的行为变量有哪些标准?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
·办理工伤理赔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工伤理赔所需材料如下: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证人出庭作证误工费怎么补偿?
证人出庭作证误工费怎么补偿?(一)刑事诉讼中,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共同贷款离婚房子归谁?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需要将双方当事人的一切纠纷协商清楚,如果协商不了的,就需要交给法院进行判决,其中,最重要的争议可能就是离婚房产的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