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怎么办?
在行政复议期间,原始的特定管理操作仍然有效,并且不会停止执行原始的特定管理操作。
根据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一条在行政复议的期间,具体的行政行为是不需要停止执行的;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需要停止执行:
(一)答辩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暂停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暂停执行,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其请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其他法律条文或者法规中说明可以中止执行的。
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律工作,应当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者经集体讨论批准,依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判决依据正确、程序合法的,应当继续往下作出决定;
(二)被申请人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范围内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时间段:
1、主要事实不清,确认证据不足的;
2、在申请基于错误的基础的情况下的;
3、违反法律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适当的。
(四)被申请人未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交书面答复的,应当提交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的材料,视为没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并决定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如果双方离婚房子怎么判
如果双方离婚房子怎么判1、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合同终止是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
·工伤认定书里有伤残等级吗
不包括,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文书。伤残认定书,也叫劳动能力鉴定书,当职工发生工伤,经过治疗,基本痊愈,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宣告婚姻无效的单位是什么?
宣告婚姻无效的单位是什么?宣告婚姻无效的单位只能是法院,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
·检察院批捕后不取保就一定会判刑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不取保就一定会判刑吗?检察院批捕后不取保也不一定会判刑,《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
·交强险与三责险赔偿明细范围是什么?
国家要求每个开车的司机在买车的时候必须购买保险中必备的交强险和三责险,但是保险能够帮助公民减少损失的数额和范围都是有限度的,而这两种保险的赔......
·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我们知道,在企业与员工发生了劳动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时,当事人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委会员对争议进行处......
·买二手房贷款什么时间能批
买二手房贷款什么时间能批二手房贷款一般在25到30个工作日可以办完。二手房贷款办理时间如下:1.买卖双方贷款合同,一般花费1个工作日;2.签订......
·房屋交付与约定不符该怎么办
房屋交付是出卖人将所建房屋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在实际交付房屋的时候,最担心的就是房屋交付与约定不符,那要是购房者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