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河北省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2023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河北省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河北省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二、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条文,”明确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期限。
  
  (一)、计算标准
  
  采取了“定型化赔偿”的方式,即通过固定的计算标准和期限来确定赔偿数额。
  
  1.1采取了“定型化赔偿”的方式原因
  
  残疾赔偿金作为对丧失劳动能力这一损害的填补,本应从根据受害人的个体素质、工作能力、教育程度等主观因素出发,估测其具备完整的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在未来能够取得的收入,由此,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依据。但是,这种预测没有客观的标准,而且其无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当事人对此很难达成较为一致的认识,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1.2计算标准的变化
  
  1.2.1舍弃了我国原先采用的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改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对保护残疾受害人更为有利)。
  
  1.2.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根据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的个人平均收入。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解释,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调查的城镇家庭居民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它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平均负担系数是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例如,我国2000年的城镇就业者的平均负担系数为1.86,其中北京市2000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349.7元。)
  
  1.2.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也是指根据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的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例如,我国2000年农村居民的平均负担系数为1.52,北京市2000年的农村居民纯收入为4604.55元。 )
  
  1.2.4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一个客观的标准。政府统计部门都会在每一个统计年度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其中就包括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践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会以通知方式明确具体标准,以江西省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赣高法50号 )
  
  (二)、计算期限
  
  2.1对于计算期限,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也是采取定型化方式,即以二十年的固定期限为标准。
  
  在第25条第1款规定:“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2以前的有关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中有关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的赔偿期限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本条规定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期限不一致,如:
  
  2.2.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规定残疾生活补助费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的规定。
  
  2.2.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也有所区别。
  
  2.2.3旧的解释与新的解释相冲突,在以后的适用中,当然按新的解释处理。但是,此解释与行政法规的冲突如何解决,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三)、关于多等级伤残的计算
  
  3.1 所谓等级伤残,就是多个伤残。比如某人上肢为9级,下肢为8级,腹部为10级。那么这样的多个伤残,如何何计算残疾赔偿金呢?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附录B中,列出了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这个公式是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来计算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金的法定公式,公式如下:
  
  C=Ct×C1×(Ih ∑Ia,i )( Ia≤10%,I =1,2,3……n,多处伤残)。在这个公式后,附录B是这样让我们理解公式运用的:
  
  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伤残赔偿总额元;
  
  C1——指赔偿责任系数,即事故责任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按一般情况,交通事故责任中对赔偿义务主体的责任包括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全部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这五种责任相对应的损害赔偿负担比例一般是70%、30%、100%、50%和0%。这也就是说0≤C1≤1(即0%≤C1≤100%)实际表达的意思就是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
  
  Ih——指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这句话的含义指受害人有多处伤害的,以其最重伤害所对应残级赔偿指数(即拾级伤残赔偿10%、玖级伤残赔偿20%、捌级伤残赔偿30%……余类推)
  
  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Ih ∑Ia,i)≤100%。
  
  3.2 举例:2011年伤者龚某某(63岁)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支公司一案〔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1)官民一初字第3135号〕,尤学律师作为龚某某的代理人,提出龚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伤残为二个八级,因此伤残赔偿金=16065元×17年×100%×(30% 4%)。这里C是伤残赔偿金,Ct是伤残赔偿总额为273105元(16065元×17年),C1指赔偿责任系数为100%(因为龚某某无责任),Ih是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为30%,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为4%。最终法院采纳了尤学律师的计算方法,确定伤残赔偿金为92855.7元=16065元×17年×100%×(30% 4%)。
  
  综合上面所说的,伤残赔偿一般是对于在事故中因受伤而导致残疾的人,对于此情况一般都是要给予全部的赔偿,我国也因此出了相关的计算公式,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算出受害伤可以得到多少赔偿金额,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就一定能得到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诉讼时效届满后归还部分借款诉讼时效中断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归还部分借款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


·究竟社会抚养费抚养了谁
      在最近几年我国才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而在这个政策没有出来以前超生是要处罚一定的金额的,主要是为了控制人口的增长,处罚超生的人群为社会做出一些......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处理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9条规定了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老年人有要求处理权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并对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


·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可以吗?
      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可以吗?可以在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只能对一方私有财产过户处理,特别是婚内房产过户的情况,夫妻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房权证、户口本、......


·离婚后可否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离婚后可否协议轮流抚养孩子?一、离婚后可否协议轮流抚养孩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案件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


·交通肇事逃逸造成轻伤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造成轻伤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


·打架先动手的一方有什么责任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要是动手打架了,那么双方都是有一定责任的。只不过对于其中先动手的一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能更重一些。那具体来说,打架先......


·浙江机动车牌照有哪些新规定?
      浙江机动车牌照有哪些新规定?最近,机动车车牌照改革的消息层出不穷,每一次改革都比之前的规定会有所完善,无疑是有利于公民的措施。而另一方面,车牌......


·离婚财产在国外算是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


·辞退员工不补偿的情况都有哪些?
      辞退员工不补偿的情况都有哪些?辞退员工不补偿的情况都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违法建筑行政强拆程序是什么
      违法建筑行政强拆程序是什么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