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安机关不批捕复议时间有要求吗

一、公安机关不批捕复议时间有要求吗应当在五日内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一并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1、《刑诉法》第70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2、《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零五条 对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不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另行指派审查逮捕部门办案人员复议,并在收到提请复议书和案卷材料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公安机关。3、《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并将执行回执在三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根据原《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存在“不予批准逮捕”问题。2001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和第八条作了更具体的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批准逮捕。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或是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的,应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五日内,向同级人民检察院要求复议。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意见书后七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我国的法律对这类相关的复议时间和相关的决定有着严格的规定,相关的公安机关在办理这类事件时,应递交相关的材料。检察院同意后还应出具相关的释放证明书,保护我国相关公民的相关合法权益。按照我国的法律对这类事件进行相应的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绑架罪对象错误怎么处理
      绑架对象错误还是按绑架罪处理。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所以,绑架对象错了并不影响定罪量......


·职务发明的类型权属是怎么规定的
      职务发明的类型权属是怎么规定的?1、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


·刑事国家赔偿申诉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在刑事案件领域,当冤假错案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赔偿义务单位申请国家赔偿,如果对法院裁决的赔偿金额不服,或者认为法院裁决有误,可以向上级法院提......


·名誉权的侵权主体主要有哪些?
      名誉权的侵权主体主要有哪些一、名誉权的侵权主体主要有哪些?名誉权的侵权主体主要有自然人和法人,法人作为名誉权侵权主体具有以下特征:(1)内......


·在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如何才能离
      在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如何才能离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会严重伤害夫妻间的感情。如果受到暴力对待的当事人有比较强的维权意识,甚至有可能将......


·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怎样承担
      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怎样承担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但《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


·江油司法鉴定如何进行的?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因为证物的真伪存疑,这时候一般都会要求当事人去做一下司法鉴定,而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比较繁复的,而因为地理位置的不同,对于身......


·商场跌倒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商场跌倒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大连工伤鉴定严格吗?
      在许多的鉴定程序中,您都想要知道具体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这是因为教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很多人亲身经历过工伤的鉴定,因此您都想要知道一下根据......


·伤残护理费与残疾赔偿金一样吗
      一、伤残护理费与残疾赔偿金一样吗不一样,伤残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支付,也就是说如果伤残是因为工伤引起的,同时工伤认定了,那么可以支付伤......


·劳动争议有哪些类型
      劳动争议有哪些类型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