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实缴注册资本还要验资吗

实缴注册资本还要验资吗?在公司注册资本时是不需要验资。随着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对于开公司的人来说,在注册登记时,都得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证明其注册资本的真实情况,而从3月1日开始,开公司的人无须再提交验资报告了,这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认缴制度就是企业在申请注册登记时,拟定并承诺注册资金为多少,并不一定真的缴纳到企业银行账户,不再需要专门的验资证明该资金实际是否到位。但如果实际未缴纳足额的话,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二、哪些情况需要验资1、设立验资:新成立公司,公司的名称确定下来,去银行开验资户,存入注册资金后就需要去会计师事务所验资。2、变更验资:公司成立一阵子后,决定增资时,去银行开一般户存入增资款后,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的注册资本变更情况进行的审验。3、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三、验资的适用范围1、在被审验单位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开业)登记;2、出资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3、企业新设合并、分立,或企业改制时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新设立的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4、被审验单位出资者(包括原出资者和新出资者)新股入资本,增加实收资本(股本);5、被审验单位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为实收资本(股本);6、出资者将其对被审验单位的债权转为股权;7、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8、被审验单位因吸收合并、派生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股本);9、被审验单位整体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改为公司制企业、内外资企业互转;在公司注册相关资本的时候不需要进行验资的。只要当公司其他事务全都完成之后,银行开会交由相关的会计公司进行相关的验资。对于资本注册,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从去年开始我国注册企业的注册资本已经没有相关的规定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一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那么,但对于违法......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吗?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吗?遇到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的情况时,夫妻另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如果有遗产的话,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


·民事诉讼再审庭审程序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再审庭审程序的内容有哪些?在日常的生活中,人与人的相处很容易出现一些纠纷,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只能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法院是一个庄严的......


·关于供热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关于供热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供暖合同中的诉讼时效应为两年。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单方起诉离婚要怎么做?
      单方起诉离婚要怎么做?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


·检察院批捕后申请取保需要几天?
      一、检察院批捕后申请取保需要几天?检察院批捕后申请取保需要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


·南京二手房买卖手续是什么?
      南京也是属于我国一个比较重要的城市之一,山清水秀,是一个比较不错的宜居城市。因为怡人的气候环境,吸引了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和游客,也吸引了大量的......


·一、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大小写有明确的规定吗?
      一、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大小写有明确的规定吗?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大小写没有明确的规定,认缴的金额在规定的时光内实际缴付认缴的资金,不然将会受到......


·股东会决议公司法是如何规定的?
      在近几年中,随着国家和各项政策的支持,越来越多的公民都会建立起自己的企业,那么我国的公司法也规定了企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其中就包含股东会议,......


·工伤认定办理要多久时间?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职业病的或者受到意外伤害的,用人单位应该及时的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关的资料到相关的机构进......


·怎么预防高空坠物的危害种类造成的伤害?
      如今高楼大厦不断崛起,同时由于主客观等原因,高空坠物情况经常出现,对行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无限困扰。高空坠物的危害种类有多种,要提高对高空坠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