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劳动合同和编制区别具体?

一,劳动合同和编制区别具体有哪些方面1、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编制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得工作。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只能是协助执法;而编制工则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3、待遇不同: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较低,合同工需要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才能根据自己交的养老保险的数额获得退休工资;而编制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工资较高,编制工也不需要交养老保险,退休后根据级别获得退休工资。编制人员就是具有国家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基本工资和地方性补助都是财政拨款的,要进入编制都要经过考试获取资格。在编人员是单位的正式员工。非编制人员就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包括临时工),不由财政拨款。 聘任制: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二,事业单位工作性质可分为三种:1.正式编制员工:极其稳定的一种,享受单位较多福利,基本上不犯大错误,不会被开除。 而且一般该单位是无权开除的,必须通过上级单位才能决定。工资由当地人事劳动局核算。单位是无法决定其的工资的。2.编制外的,其实分长期和短期的。一般待遇都不如正式编制,而且相差较大,福利也没正式编制的好。该单位领导一般可以直接解除与其的合同。工资基本是由该单位向上级汇报后决定,一般都是较低的。当然也有例外,有些聘请的无编制人员,可能该单位十分需要而又紧缺的,本身很有实力的,也有可能待遇是很好的,不过这种情况是很少的。3.临时工:其实就是短期编制外的,随时都可以辞职 ,有些连合同都不用签 。待遇更差,极少享受单位福利。劳动合同以及编制的作用的区别就是在实际的工作以及相应的报酬上存在较多的差异,但是在有关的法律保障上是没有区别的,国家的法律在此类问题处理上是保持一致的,因此有关的当事人不需要过度的纠结其中的差异,只要能为人民服务,工作就有意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债主欠钱不还怎么办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债主欠钱不还怎么办?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债主欠钱不还应该按照以下流程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


·以个人名义与施工队签订合同,老板拒付工资员工要还款吗?
      实际中,公司老板拒付施工队工资,公司员工与施工队签订合同,员工是否有义务还款,要看签订合同的甲方名称。  所以,根据签名的不同有以下处理......


·患者怎样处理医患纠纷?在线咨询 >任何一家医院,都多少
      患者怎样处理医患纠纷?任何一家医院,都多少存在医生误诊的情况,严重者会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一些患者家属不懂法,当发生医疗事故后,采取医闹的形......


·环保局申请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环保局申请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现代社会,人们投资的意识越来越强,随着开工厂的门槛越来越低,许多人抓准市场就开了工厂,进行牟利。可是环保局为了......


·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我们每个人都终将走入社会工作,这是人生的必经阶段,当我们进入一家单位工作的时候,首先我们就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样就与单位形成了法律意义上劳......


·我国公民在外国犯罪怎么处理
      在外国犯罪怎么处理1、如果行为在日本,日本已经立案侦查,按照日本法律办理;2、之后回国,根据《刑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按照属人管辖,适用我国刑......


·财产清查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财产清查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一、财产清产适用的情况1、全面清查适用的情况:(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


·一、劳务关系工伤认定可不可以做?
      一、劳务关系工伤认定可不可以做?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调整,因此不能适用工伤赔偿,要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刑事案件办案规定的程序及时间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以法治国的国家,我国的法律法规在各个领域及各个方面都颁布了相关的规则,所以当我们处理各项关于法律相关的事项都需要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模板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模板甲方: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终止达成如下协议:1、原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生效的条件为哪几个
      合同生效的条件为哪几个一、合同生效的条件为哪几个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