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劳动合同法辞职补偿有哪些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辞职补偿有哪些规定?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试用期的,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违约金条款。
  
  6、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和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条款。
  
  7、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二、新劳动法解雇
  
  1、2008年1月1日以后,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但只能从08年1月1日计算工作时限。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5、合同履行过程中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你不存在过错),08年1月1日前和之后的工作时限可分别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主张经济补偿。
  
  6、08年1月1日前可获得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08年1月1日以后的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7、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在劳动法的规定中,劳动者应该遵守劳动法,并且可以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权利,并且及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双方出现矛盾冲突,最好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调解和解决问题,以免伤害到对方和自己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怎么处理?
      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一段感情到了尽头便选择离婚,在离婚的同时,财产分配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将怎么办,这个问题对于老百姓们......


·房改房产权继承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改房是属于国家推出的首批公产房性质,是针对城镇职工推出的福利性住房,不过,关于房改房的产权是需要在住满5年以后才真正属于公民自己的。而且国家......


·路边违章停车罚款怎么处理?
      路边违章停车罚款怎么处理?带行驶证和本人的驾驶证到交警部门指定开单子地方开单子,然后到银行交罚款就行了。或代办也可以只需要车牌号以及发动机号。......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派遣合同到期怎么赔偿?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除了存在着劳动关系,也存在劳务关系,两者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当然,不论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他都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


·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方式有多少
      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方式有多少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


·产品购销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怎么写
      产品购销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怎么写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能会增加产品购买的数量,或者对原《产品购销合同》的某一项进行修改,此时就需要签订......


·起诉是否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起诉是否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起诉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怎么招开股东会?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怎么招开股东会?一、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怎么招开股东会?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


·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
      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一、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以......


·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多久?
      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多久?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半个月左右,具体的规定如下: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车祸误工费年龄规定赔偿标淮是什么?
      车祸误工费年龄规定赔偿标淮是什么?车祸误工费年龄规定赔偿标淮:车祸误工费按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