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有什么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有什么权利?
  
  一、业主在物业管理中有什么权利
  
  1、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共有权
  
  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
  
  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
  
  3、共同管理权
  
  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决定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业主有什么义务
  
  1、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应承担的
  
  不得损害他人专有部位。
  
  不得损害共有部位的义务。
  
  为相邻业主提供维修便利的义务。
  
  对共有部位和共有物承担的义务
  
  不非法占有的义务
  
  不非法加害的义务
  
  分摊管理费用的义务
  
  业主不得以不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2、共同管理的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作为业主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不可避免也是有一些义务需要履行,而这些义务就包括了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应承担的义务和共同管理的义务。而按照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费,其实也是属于业主的义务之一。不过如果物业公司本身没有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提供物业服务,那么业主也是可以以此为由不支付物业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股权质押的作用是什么
      股权质押的作用是什么一、股权质押的作用是什么1、股权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股权质押担保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债权的......


·版权职务作品两年之后失效吗?
      一、版权职务作品两年之后失效吗?版权职务作品两年之后失效,关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分为一般和特殊......


·上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上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劳动关系普遍存在。当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有不同主张时,就会发生劳动争议,就有可能会进行劳动仲裁。所......


·指定管辖案件如何办理换押手续?
      指定管辖案件如何办理换押手续?一、指定管辖案件如何办理换押手续?指定管辖案件办理换押手续是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更换的?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更换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机动车的使用者是越来越多,我们都知道,要想买一辆好的机动车简单,但是要办理一个好的机动车车牌照却很......


·发生阴阳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在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为了少缴税款,会与购房人先签订一份正式的合同,称为“阴合同”;另外会签一份合同用于缴纳税款,被称为“阳合同”。一般情况......


·羁押34天了怎么还不批捕?
      一、羁押34天了怎么还不批捕?可能是公安局和法院那边政法系统在走流程申请批捕令,明天被批捕的几率还是有那么大的,概率不大也不小,可以说是一半半吧......


·加班费要求一比一的申请计算是怎样的
      加班费要求一比一的申请计算是怎样的3300加班一比一的加班工资是由上班的天数确定的,若是一个月上22天,一天8小时,那么就是1000÷22÷8=5.68元。那么......


·商标侵权投诉资料要哪些,如何维护自己的商标权
      商标侵权投诉资料要哪些,如何维护自己的商标权一、商标侵权投诉资料要哪些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侵权投诉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投诉书。列......


·高空坠物的标准赔偿有哪些?
      高空坠物的标准赔偿有哪些?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越来越快速的发展,超高层建筑在我们身边已经屡见不鲜了。随之带来的安全隐患,也给社会带来不小的压力......


·哪些人不得担任刑诉辩护人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是可以委托他人来为自己提供辩护的,虽然现实中常见的的是委托律师来担任刑诉辩护人,但这并不是绝对的。而同时也规定了一些人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