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论是原告起诉还是被告反诉

不论是原告起诉还是被告反诉,只要有一方提起了诉讼,那么就要有相关的材料来证明;
  
  二、对于需要上诉或反驳的事情有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证据不足或者无法支撑所要陈述的事实,那么举证人便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三、举证之时法院需要向当事人阐明与举证相关的一些事项,以便当事人在期限内更好的完成举证;若当事人没有办法自行收集证据,则可以向法院请求收集证据;
  
  四、有以下相关的侵权诉讼的,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1.与专利有关的侵权问题,则由涉嫌侵权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2.由危险作业而导致的侵权诉讼以及因为环境引起的损害问题,均由加害人承担举证责任;
  
  3.由一些不确定因素像是建筑设施倒塌等造成的诉讼,若要证明受害人没有过失,那么由其所属人或者是管理者进行举证;
  
  4.由动物(只说饲养)造成的侵害,则由与动物有关的人员负责举证责任;
  
  5.由于产品缺陷导致的问题,由生产者根据相关的规定来承担举证责任;
  
  6.由于几人共同导致的损害,则由实施人承担举证责任;
  
  7.医疗行为的侵权行为,由相关的医疗机构来证明所造成的过失与医疗行为没有关系来进行举证。
  
  五、有关合同事件的,由主张合同生效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另一方承担对合同变化事实的举证责任,如若对当时合同履行义务有异议的,由具有履行其义务的当事人承担责任,对代理权有异议的,由主张有权力的一方承担责任;
  
  六、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七、如果没有相关的规定来确定哪一方进行举证的,则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和诚信原则以及综合了各种因素来确定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
  
  八、除了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承认,那么另一方当事人不需要举证;
  
  若一方当事人在经过审判人充分说明之后仍然持不承认也不否认的态度,那么视为承认事实;若是经过委托代理,那么委托代理的态度即当事人的态度,未经受理的代理除外;审判时当事人在场,代理人承认事实不否认的,也视为承认该事实;
  
  九、有需要举证的那么就有不需要举证的:
  
  1.人尽皆知的事情;
  
  2.规律及定理;
  
  3.由生活经验或者相关法律及规定能够推出的;
  
  4.由法院判处生效的事实;
  
  5.由仲裁机构决定生效的;
  
  6.由相关有效的文书证明过的。除了第二项以外,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能够推翻的话也是可以的。
  
  十、向法院提供证据的,需要原件,如果自己没有能力保存的,则可以向法院核对没有异议的复制品;
  
  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土地使用证变更用途的审批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变更用途的审批流程是什么?1、申请和报批出让土地申请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当报经出让方和规划管理部门审查。2、分类确定办理方式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


·如何起诉追讨欠款 欠款不还怎么起诉
      有这样一句广为流传的话:不要轻易借钱给朋友,轻易借钱给朋友不仅可能失去这些财务,有时也会失去这些朋友。其实此话不无道理,这反映出了民间借贷的......


·非法占有农用地的概念
      非法占有农用地的概念一、何为非法占用农用地从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看,最初人们总是选择自然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域作为方便汲取生存资源的福地,而自然......


·案件在开完庭交罚金会缓刑吗
      案件在开完庭交罚金会缓刑吗可以从轻处理,但不一定是判缓刑。(1)如果是罚金这主要看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如果危害不严重,可百以判缓刑也可以判实刑的......


·离婚财产协议备案后变更可以吗?
      离婚财产协议备案后变更可以吗?一、离婚财产协议备案后变更可以吗?可以申请变更,但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认定。离抄婚协议书是由男女双方......


·划痕险最高保额是多少?
      划痕险是针对汽车划痕而设立的保险名目,划痕险的作用通常情况下其实也不是很大,更多的只是出于车主对新车的爱惜心理和以防万一的心理而给出的适当安......


·遗产继承的步骤是怎样的
      公民在死亡之后,其生前合适所有的财产就会作为其遗产,让继承人来继承。那么您知道遗产继承的步骤具体是怎样的吗?实践中,要按照这样的步骤进行,才能......


·夫妻个人债务不得执行共同财产吗?
      夫妻个人债务不得执行共同财产吗?1、夫妻双方对该债务进行了约定,由一方负担,并告知债权人的,不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未告知债权人的,由夫妻双方......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一、交通事故伤葬费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葬费标准是什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应当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