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发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土地发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土地发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
  
  
  (二)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这是承包合同必须的条款,如果无法明确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时也难以解决;
  
  
  (三)承包项目的内容以及发包方的具体要求。这也是承包合同必须具备的,如果没有此项承包合同无法成立;
  
  
  (四)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期限直接关系到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履行时间,涉及当事人的利益;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六)承包方迟延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承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和延期完工;
  
  
  (七)发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导致承包方无法按时完工的责任;
  
  
  (八)验收方式和标准以及付款方式;
  
  
  (九)双方约定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内容。
  
  
  二、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行人的基础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3)定做物的特定性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作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
  
  
  5)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
  
  
  非农村土地,公民在依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之后,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与对方签署发包承包合同之后,获取相应的利益,同时在发包之后,土地的使用者和所有者分离,双方都不得实施侵害对方权益的行为,否则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受伤之后,治疗完成以后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所申请的工伤鉴定事项,是劳动者伤残能力鉴定等级的基础和后期工伤补助及伤残补助金索赔的基......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几种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


·海事纠纷产生的原因?
      海事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海事纠纷的发生也是偶有的,但是海事纠纷有的是发生在我国的海域,有的发生在国际海域,如果发生在国际海域处理起来就相对......


·一、工伤认定时间的时效是多久?
      一、工伤认定时间的时效是多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


·离婚诉讼中不动产所在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吗?
      文某与沙某系夫妻,于2005年在A市登记结婚,二人户籍所在地均为A市。二人婚后一直居住在A市文某父母的家中。2006年至2008年,文某与沙某以夫妻名义在其......


·总规土地利用土地使用的关系是什么?
      总规土地利用土地使用的关系是什么?随着地产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土地的身价不断飙升,在寸土寸金的城市,土地的身价可想而知,总规土地利用土地使用......


·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纠纷有什么不同
      各位知道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纠纷之间有什么不同之处吗?实践中,合同纠纷在达到一定标准后,就有可能变成合同诈骗罪。当然变成了合同诈骗罪,那么就是构......


·农村土地分户协议和承包权的关系
      农村土地分户协议和承包权的关系伴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日异繁荣的步伐,农村家庭内部成员由于结婚、生子、离异、再婚等等问题需要进行签订农村土地分户......


·按揭商品房过户流程是什么?
      按揭商品房过户流程是什么?1、买卖双方带齐相关材料,前往银行。领取并填写二手房个人借款申请表,填完后将所有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审阅。工作人员会就......


·售楼广告有法律效力吗?
      售楼广告有法律效力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


·泸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泸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占用土地和涉及房屋拆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并按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和按地级人民政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