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逆向行驶责任划分责任是什么?


  一、逆向行驶责任划分责任是什么?
  
  
  逆向行驶责任划分责任是:逆行出现交通事故的,逆行车辆负全责。根据各个地区的习惯不同,法律规定了机动车的行驶方向,逆向行驶就是指机动车反方向的行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逆向行驶机动车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很大的危险,交通规则里有惩罚条款。
  
  
  二、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逆向行驶是非常严重的道路交通驾驶违法行为,极易造成重大的交通事故和经济财产损失。驾驶人员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道路安全规定,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驾驶方法进行行驶,避免出现违规驾驶的行为,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还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胸11椎体骨折属于工伤吗
      胸11椎体骨折属于工伤吗?骨折的原因和工作有关的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传播......


·一、抵押权与买卖不破租赁相冲突吗?
      一、抵押权与买卖不破租赁相冲突吗?抵押权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相冲突的,赁合同属债法范畴,依据债法相对性原理,租赁合同约束承租人与出租人。但是......


·二审法院是否会加重被告人刑罚
      一、二审法院是否会加重被告人刑罚二审法院是否会加重被告人刑罚要区别情形对待。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


·深圳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法
      深圳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法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


·律师行贿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律师行贿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单位犯罪上诉状范文是什么
      只要是犯罪就会被法律去制裁,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都一样,但是也是都可以去上诉的,个人的犯罪上诉知道了,那么单位犯罪上诉状范文是什么?这个也是一......


·一、买房后发现代位继承如何处理?
      一、买房后发现代位继承如何处理?买房后发现代位继承将会按照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代位继承进行房产的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


·杭州朝晖六区土地使用年限有多长?
      杭州朝晖六区土地使用年限有多长?地球上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为了土地资源能被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者只能在规定的年限内......


·失业后劳动者如何领取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
      失业后劳动者如何领取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


·哪些是实物证据的鉴真问题?
      哪些是实物证据的鉴真问题?一、实物证据鉴真有何必要?言词证据无论是以口头表达的方式提供,还是以书面笔录的方式提交,都可以通过相互盘问或相互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