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一、保管合同的概念
  我国合同法第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为寄托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者称为寄托人。
  我国合同法第条没有限定保管物以动产为限。现实中保管不动产的例子是很多的,例如房屋、果园、池塘等都可以成为保管的对象。因此,法律有必要调整因委托他人保管不动产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保管合同特的特征
  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
  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付的物品的劳务或服务。
  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合同法第366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合同法第366条)
  在有偿的保管合同中,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
  3、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只转移占有权,不转移所有权及其他权利。
  合同法第372条规定: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保管合同中,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否则保管人指享有保管物的占有权,不想有所有权或者其他的物权。
  4、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说明保管合同的成立是以交付标的物为标准的,这样的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因此,由于保管这种行为是需要交付标的物并实际履行的。履行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民事实践活动。那么结论就很明确了,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保管合同是否属于实践合同的问题。如需进一步帮助,欢迎咨询徐州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合法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所成立的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双方都不能随意解除。然而也有一种劳动关系叫做事实劳动......


·商标权是知识产权吗,包括哪些权利
      商标权是知识产权吗,包括哪些权利商标权是知识产权吗?我们知道知识产权里面具体包括了专利权和著作权,那么附在商标上面的相关权利,是否也属于知识产......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劳动争议代理词有哪些辩护点
      劳动争议代理词有哪些辩护点一、劳动争议代理词有哪些辩护点?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2、要敢辩、善辩和明辩。敢辩与善辩、明......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最高赔几个月?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最高赔几个月?注: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
      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公司运营过程中,当股权进行转让之后,由于公司发生了改变,所以往往需要双方到工商局进行股东信息的变更。但是,生活......


·公证遗嘱的订立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  1.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


·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
      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因此,如果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那么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可能得......


·借钱为父母看病离婚时算作共同债务吗?
      借钱为父母看病离婚时算作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借钱为父母看病的,这笔债务通常在实践中是当做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的。在法律上规定,因赡养负有......


·小学生监护人的意见怎么写?
      小学生监护人的意见怎么写?要求监护人写建议,小学生监护人的意见该怎么写呢?一、小学的监护人意见怎么写?写小学的监护人意见主要目的是为了和老......


·出借方能否仅以借条为依据向法院起诉民间借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