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财产未分割如何处理?

一、离婚财产未分割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未分割可以继续主张分割,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把共同财产分割好。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如果离婚后,因为财产未分割事后反悔又或者对财产分割产生质疑,从而引发纠纷又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该如何处理吧!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一)、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但是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还是规定了救济的措施的。
  
  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2、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二)、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夫妻财产分割在离婚领取离婚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对于以下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
  
  由于离婚时财产分割已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于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已经有了保护的措施。如果一方在发现自己可以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而不提起的,法院就没有必要再保护你的财产离婚。因此,为了节约司法资源,督促当事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法律对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解决、如何处理规定了一定的时间。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在正式离婚之后才发觉有财产没有分好甚至因此而引发争议的情况下,夫妻是可以继续用起诉或者两个人自己商量的方式将这些财产处理掉的,但是并不是说绝对就必须要财产分好了才能算作是离婚的,因为很多夫妻并不在意财产而只想要离婚的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关于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关于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房产是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类不动产无权,在司法实践中,人们就房产的归属问题存在争议而引起的纠......


·怎么举报未成年工,在哪举报呢?
      怎么举报未成年工,在哪举报呢?用人单位非法使用未成年人,任何人都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检举和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


·返还彩礼的诉讼当事人有哪些?
      彩礼是缔结婚姻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基于农村习俗,一方给予对方的金钱或者实物,在婚约解除后,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接受彩礼的一方根据实际的情......


·司法解释上什么是商标侵权法?
      司法解释上什么是商标侵权法?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


·劳动合同法离职需要两个月前通知单位吗?
      劳动合同法离职需要两个月前通知单位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拐卖妇女儿童罪并致死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并致死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拐卖妇女儿童罪并致死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拐卖妇女儿童罪并致死的量刑标准一般是死刑,刑法规定,拐卖妇女......


·抢劫如何判刑,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罪不仅侵犯他人的财产,还会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威胁,因此我国法律对抢劫罪的处罚是比较重的,那么具体而言抢劫罪如何判刑,它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怎么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怎么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怎么处罚标准,其实您想问的是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后怎么处罚有何标准?当发生了交通事故......


·怎么确定变更抚养费法律管辖法院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一方,如果想要变更抚养权,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应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还是在原告所在地法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


·变更抚养权法律规定
      如果原本的夫妻想要离婚的话,必须要对两件事情作出明确的约定或者是尊重法院的判决,第一是对于双方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划分,第二就是对于子女的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