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侦查提纲时限一般是多久 ?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第140条和第165条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关于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补充侦查的期限的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退回本院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期限、次数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二.补充侦查的次数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 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案件的证据不足,不能对犯罪嫌疑人定罪的情形,一般来说,检察院会要求再次侦查,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侦查前一般都会拟定提纲,以便于能在限定的期限之内能完成侦查任务。证据充足之后需,就可以判犯罪嫌疑人的罪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贩毒的上家没有盈利怎么判罚?
贩毒的上家没有盈利怎么判罚?一、贩毒的上家没有盈利怎么判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
·民法典自愿救助是什么?
民法典自愿救助是什么?现如今讹人的情况层出不穷,导致人们不愿意见义勇为,很多受伤、生病、遇到强盗的真正需要别人救助的人因无人帮助陷入困境,遭......
·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有哪些
夫妻在婚后分居的原因比较多,有的因为一方要到外地学习或工作,而有的则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则就可以分居离......
·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如今很多家庭里面都是只有一个孩子,而要是在孩子尚未成年的情况下夫妻离婚的话,总少不了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势必有一方获得抚养权,而另......
·高空坠物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规定是怎样的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
·要是有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办?
要是有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办?1、协商解决。有些欠款人并不是不愿意还钱,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协商解决,及时补写借条,催促他尽快还款。2、协商不成就只......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合同管理工作方法有哪些?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合同管理工作方法有哪些?一、合同管理的内容1、合同签订管理(1)签订合同的前期调查。每一项合同在签订之前,应当做好以下几项......
·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
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1、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
·监外执行人员能正常工作吗?
监外执行人员能正常工作吗?一、监外执行人员能正常工作吗?监外执行人员不能正常工作,此时对当事人来说的话,人身自由需要受到限制。根据《刑事诉......
·根据知识产权案件上诉规定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知识产权案件上诉规定怎么确定管辖法院?一、根据知识产权案件上诉规定怎么确定管辖法院?(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