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审查起诉期间当事人达成和解的主体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期间当事人达成和解的主体是什么
  
  
  审查起诉期间当事人达成和解的主体是:①死亡的:近亲属代为和解;②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和解;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代为和解;②在押的:经犯罪嫌疑人同意,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犯罪嫌疑人在犯刑事诉讼法第277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前5年内曾故意犯罪,无论该故意犯罪是否已经追究,均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5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和解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可以写明和解协议书系在检察院主持下制作。检察人员不在当事人和解协议书上签字,也不加盖检察院、法院印章。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事项进行和解,并且可以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是否要求或者同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进行协商,但不得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等依法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职权范围的事宜进行协商。
  
  
  ①对公安机关、检察院主持制作的和解协议书,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和解自愿、合法的,予以确认,无需重新制作和解协议书;和解不具有自愿性、合法性的,应当认定无效。和解协议被认定无效后,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和解的,法院应当主持制作新的和解协议书。(《最高法解释》第499条)
  
  
  ②审判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的,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关人员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在庭外达成和解的,法院应当通知检察院,并听取其意见。经审查,和解自愿、合法的,应当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高法解释》第500条)
  
  
  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最高法解释》第502条)
  
  
  双方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最高法解释》第503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对该部分被告人从宽处罚,但应当注意全案的量刑平衡。
  
  
  综上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了审查起诉期间当事人达成和解的主体是分成两种情况的。这两种主体的相同性在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均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代理完成,我们要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擅自认定主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行政拘留2年未执行还可以执行吗?
      行政拘留2年未执行还可以执行吗?行政拘留2年未执行的,不可以再次执行,但按照相关规定,被处罚人因故暂缓执行,待暂缓原因消失后应当收押执行。这属于......


·刑事证据规则传来证据的作用
      刑事证据规则传来证据的作用一、刑事证据规则传来证据的作用1、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2、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


·可以拿借款协议办理公证吗
      可以拿借款协议办理公证吗一、可以拿借款协议办理公证吗借款协议即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


·一、福建省工伤最低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一、福建省工伤最低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根据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


·鉴定结论属于什么证据 ?
      鉴定结论属于什么证据?一、鉴定结论属于什么证据鉴定结论属于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


·企业融资协议范本有哪些
      企业融资协议范本有哪些内容?企业融资是企业为了保证企业内部各环节达到供求平衡的一种吸收资金的手段,企业融资主要分为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


·民间借贷如何防止恶意借贷
      民间借贷如何防止恶意借贷民间借贷中出现欠债不还的情况虽然比较多,但我们也要注意提防恶意借贷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遭受的损失将是更大。那对......


·专利申请的复审
      专利申请的复审,指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请求,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认为不符合申请专利的要求,符合驳回的条件,驳回申请人......


·刑事拘留26天没放人是报批捕吗?
      一、刑事拘留26天没放人是报批捕吗?刑事拘留26天没放人并不一定是报批捕。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7天,如果在37天内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应该立......


·国家规定法律援助收钱吗
      国家规定法律援助收钱吗如果你遇到了困难,但是呢家庭经济困难,又没有钱去请律师,在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去法律援助中心去申请援助了。只要你符合他们......


·房产去哪里办理抵押登记
      房产去哪里办理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