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赠与合同有效期是多少

赠与合同有效期是多少?签赠与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一、赠与合同有效期是多少
  只要协议是有效的,有效期没有限制。当然现实中,还有附期限或附条件的赠与协议,这种协议签订后即成立,但尚未生效,一旦协议约定的条件满足后,协议即生效。
  赠与协议是可以撤销的,但法律规定情形除外
  1、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赠与人不负给付义务。
  2、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二、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得撤销。
  1、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
  (1) 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 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 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2、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此类合同中,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说是经过法律上的慎重考虑,不存在一时冲动考虑欠周的问题,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既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蔑视公证的严肃性。所以,若赠与合同已经过公证,则不得撤销。
  3、另外,赠与人撤销赠与,须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向受赠人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三、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
  赠与合同只要合乎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属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2、权利转移涉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合同中订立清楚。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无效。
  3、合同中要写清楚赠与人有权处理赠与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由此看来,您通过我们搜集的资料,可以知道并不存在赠与合同有效期这一说法。但是在实践当中,很多赠与合同是会有附加条件需要受赠人履行的,只有在合同条件一一满足的时候,合同才会生效,不然合同即便签署也无法律效力。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用仲裁方式索要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如何用仲裁方式索要赔偿?  一、提出申请  (一)申请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


·证据不足不批捕后公安局怎么办?
      一、证据不足不批捕后公安局怎么办?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要将案卷返回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后再次把案卷呈报检察机关,待检察机关批准......


·过失犯罪三者险赔不赔?
      因过失犯罪保险公司赔吗?不赔,保险公司不赔的主要原因有几点:第一,带病投保且没有告知。这种情况被保险公司查出来,一般就不赔。第二,职业工种告知......


·对于很多在外打工的年轻人来说,在租房的自己人生地不熟,所以会
      对于很多在外打工的年轻人来说,在租房的自己人生地不熟,所以会选择房屋出租公司来为自己找一定的房源。但是对于房屋出租公司来说,自己在给别人介绍......


·征地政策:
      征地政策: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房产的投资是现在投资者的一大选择,城市的房价日益升高,很多投资者都把目光转向了农村。近年来的农村发展有目共睹,如果想要购买农村的房屋该做哪些......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认定?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认定?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其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


·民事案件管辖权地域归属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案件管辖权地域归属规定是怎样的一、民事案件管辖权地域归属规定是怎样的1、一般地域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加油站股权转让的风险有哪些?
      加油站股权转让的风险有哪些?加油站股权转让的风险有哪些?一、规划调整。加油站目前生意很红火,但是政府已经规划好了另外一条绕城快速线,有的甚至......


·年检时违章会被全部处理吗?
      车违章不处理能对车进行年检吗?必须要全部处理,车违章不处理不能检车,必须对车辆的违章信息处理完毕后才可以年审。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盗伐林木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
      盗伐林木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盗伐林木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另外,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