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赠与合同公证后能撤销吗

赠与合同公证后能撤销吗?公证以后的赠与合同效力如何?签订了赠与合同以后又想反悔了怎么办,赠与合同进行过公证还能撤销吗?有很多人对公证的效力可能还不太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赠与合同公证后能撤销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什么是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
  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二、公证在赠与合同中的效力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经过公证后的赠与合同在法律规定中产生的效力主要有以下两点:1、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丧失任意撤销权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2、经过公证以后,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产生了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不能撤销,但法律规定了几种法定撤销情形,《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当出现以上法定事由时,不论赠与合同是以何种形式成立,是否经过公赠,是否完成交付,赠与人都可以提出撤销赠与。以上就是赠与合同公证后能撤销吗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以后非因法定缘由不可撤销,我们建议您在进行公证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单位非法雇用童工哪个部门管
      单位非法雇用童工哪个部门管如果有单位非法使用童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直接拨......


·盗窃罪无罪辩护词范文的格式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行为人盗窃的数额达到一定的立案标准以后,我国法院就会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司法量刑。但是尽管是犯罪嫌疑人,法院也赋予当事人聘请......


·因违法变更农村股权行政处理的权利有吗
      因违法变更农村股权行政处理的权利有吗一、因违法变更农村股权行政处理的权利有吗?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并不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


·婚纱摄影超出预订费用算不算欺诈?
      婚纱摄影超出预订费用算不算欺诈?不算欺诈,这不属于价格欺诈的内容。消费欺诈的表现形式有:销售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采取虚假或......


·仿造有价票证罪量刑标准细分成哪些标准?
      仿造有价票证罪量刑标准细分成哪些标准?仿造有价票证罪量刑标准细分成的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


·合同到期辞职不发工资怎么办?
      合同到期辞职不发工资怎么办?员工在给用人单位工作,正常情况下,都会签订一份关于双方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里面会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还有违约责任等......


·对于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


·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的途径是什么?
      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的途径是什么?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一般在批捕后多久判决?
      一、一般在批捕后多久判决?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但经批捕后逮捕,则可继续羁押,一般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但经批准后可延长。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


·国家节假日发工资吗
      可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如果遇到节假日的,应该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而不是延后支付。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


·合肥婚外情取证的方式包括哪些?
      合肥婚外情取证的方式包括哪些?在现实生,很多双方夫妻选择离婚,可能所导致的原因就是婚外情。当然,婚外情的话是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的,如果证明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