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果参加了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医疗费谁垫付

如果参加了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医疗费谁垫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关于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由交警出椐医疗费垫付通知书;
  
  
  2、抢救费用已经产生,医院必须提供医疗费清单和发票;
  
  
  3、符合国务院颁布的《交通事故创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出险当地的医疗保险规定;
  
  
  保险公司的垫付款是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医院的;
  
  
  交强险医疗费有责赔付限额为:10000元;
  
  
  交强险医疗费无责赔付限额为:2000元;
  
  
  二、常见垫付问题
  
  
  在实际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因垫付医疗费用问题经常产生很大的纠纷,情况也是错综复杂,根据办案经验和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以下因为医疗费产生的问题:
  
  
  1、肇事方从事发后就玩消失,拒绝垫付任何费用。
  
  
  2、肇事方垫付简单抢救费后玩消失,拒绝支付受伤者任何后期治疗费。
  
  
  3、肇事方对受伤者全额出资治疗。
  
  
  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有人员受伤,抢救、治疗伤者肯定是此时事故首当其冲应当进行的事情,但很多肇事司机会考虑,他到底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多少责任,而此时交警部门还没有做出责任划分,所以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用或者只垫付少量的抢救费用。
  
  
  这时通常会将交强险范围内的10000.0元通过保险公司划拨到医疗机构,但往往对于构成伤残的伤者治疗费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肇事司机能急事垫付医疗费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但的确也有个别伤者因肇事司机垫付足额费用,致使待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后自己多出的费用无法要回,照成垫付方较大损失。
  
  
  三、医疗费究竟怎么垫付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双方都要根据事故情况和伤者受伤情况做不同处理:
  
  
  对于肇事司机,应当及时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和必要手术等费用,这样至少应当保证伤者的伤情不能因无钱医治而扩大,这样因为伤者耽误最佳治疗时机,导致更严重的伤害,损失也在不断扩大,后期理赔也会无形加大肇事司机的赔偿责任。
  
  
  对于受伤方,肇事司机能及时垫付所有医疗费是最好的情形,但在肇事司机不配合垫付的情况下,自己应及时自行垫付治疗费用,若治疗费用紧张的应及时和交警部门联系,看能否和保险公司、肇事方或医疗基金部门协调,及时保障受伤者身体健康利益。
  
  
  最后,在因治疗过程中支付了医疗费用的,最好是哪方支付费用,哪方保管好自己垫付的医疗票据或做好协议和情况说明,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双方争执到底谁在治疗过程中垫付了多少医疗费,往往是在没有其他证据情况下,有原件当事方主张通常会得到法院支持。
  
  
  这种垫付的制度在我国的法律制度当中还是比较常见的。如果当事人受害者是比较弱势的群体,一般都可以由其他主体先行进行垫付。特别是在劳动法当中,这种先行支付制度的特征就更加的明显,劳动者是可以在特殊情况下由基金先垫付费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起诉离婚有出轨行为法院怎么判
      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无论是是否具有过错行为,此时都是有权起诉离婚的。那现实中要是起诉离婚有出轨行为的话,此时法官一般会怎么对离婚案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


·故意杀人未遂判决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行为最恶劣的犯罪有好几种,其中之一就是故意杀人罪。这是一种因为私人纠纷或者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就要私自剥夺他人生命的恶劣行......


·集资诈骗的认定和处理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形,一些企业向社会募集资金,并且允诺高额的利息。有的携款逃走致使资金不能返还,这其实就是一种集资诈骗的行为。......


·买房子所欠的债,离婚后谁还债
      买房子所欠的债,离婚后谁还债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


·工伤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现代这个社会,劳动关系可能被您提及到的次数越来越多,毕竟您都需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一个劳动上的关系通常来说,这种关系的建立是可以通过劳动合同签订......


·遗弃罪的定义是如何规定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虽然在我国古代并未有遗弃罪这一罪名,但我国自古提倡孝敬父母,对于违逆父母的行为的惩罚力度也是比较大的,故而遗弃罪的发展史是比较悠久的。但是对......


·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质证意见从哪些方面入手?
      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质证意见从哪些方面入手?一、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质证意见从哪些方面入手1、对到庭证人证言的质证(1)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


·财产清查按清查范围可分为哪几类?
      财产清查按清查范围可分为哪几类?一、财产清查按清查范围可分为哪几类财产清查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根据被清查的范围,可以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


·一般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一般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


·一、醉驾抽血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一、醉驾抽血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醉驾抽血标准的规定是,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按《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