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果是未婚生子罚款多少

如果是未婚生子罚款多少
  
  一、如果是未婚生子罚款多少
  
  根据我国政策,生孩子必须持有准生证,而获得准生证的一个前提是有结婚证。因此,非婚生育不符合国家计生规定,属于违规生育。但未婚生育是否要罚款,罚款标准是多少,则要根据地方规定来确定,比如广东未婚生一孩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部分地方计生条例有关未婚生育罚款的规定:
  
  (1)广东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2)四川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3)山东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4)甘肃
  
  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而生育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5)辽宁
  
  未依法确立夫妻关系生育,已满法定婚龄,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的,按照计征标准1倍至2倍的标准缴纳,未满法定婚龄的,按照计征标准3倍至4倍的标准缴纳。
  
  (6)浙江
  
  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7)福建
  
  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免予征收。
  
  (8)广西
  
  非婚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9)河北
  
  因非婚姻关系生育子女的,按双方子女总数计算子女数,比照标准征收。
  
  (10)宁夏
  
  非婚生育子女,按照规定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11)江苏
  
  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12)海南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子女的,按所在地市、县(区)、自治县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征收。
  
  (13)湖北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当事人双方各处500元罚款。
  
  社会抚养费的缴费标准,一般按照所在地上年度城镇或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数或比例来确定,具体请参考各地的计生条例或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二、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非婚生子女入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父或母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3)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综上所述,未婚生子的情侣是否应该接受罚款,答案是肯定的,由于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未婚先孕,所以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不允许有孩子,这样会使得我们国家繁殖泛滥,生育不受控制,面临许多重大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软件著作权登记条例规定要填写的内容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条例规定要填写的内容是什么?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要填写的内容包括:A,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


·故意伤害罪的判决时间是多久
      故意伤害罪的判决时间是多久?一般是2个月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甲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住址:乙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


·工伤报销时间有时限吗?
      工伤报销时间有时限吗有时间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


·2023年事后签的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2023年事后签的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一、事后签的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事后补签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


·认缴的注册资本做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
      认缴的注册资本做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需要交税;需要缴纳2种税,分别是:1、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依照相关规定,只要是取得了转让所得,在扣除必......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我国责任制公司的种类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上市公司、这三种不同的公司制之间的设立程序、流程和标......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提供的资料有哪些?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提交的资料有:受害人有单位的,单位出具证明,写明受害人正常的工资数额,因交通事故......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是醉驾投案自首?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是醉驾投案自首?第一种情形:无事故型醉驾。行为人在交警盘查时承认酒后驾驶,并通过吹气、抽血检测验证达到醉酒驾驶的追诉标准的......


·在哺乳期是否劳动合同顺延吗?
      在哺乳期是否劳动合同顺延吗?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


·办诉前财产保全提交材料是什么
      办诉前财产保全提交材料是什么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