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冒用商标罪定义

众所周知,商标对于一个产品或者一家公司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他们身份的象征,如果有人冒用企业或者产品商标,对企业或者产品而言,是由很大危害的。那么,冒用商标罪是怎么定义的呢?冒用商标罪的立案标准又是什么呢?接下来就由小编作简单的介绍。一、冒用商标罪定义:冒用商标罪的情况分为以下几种:第一,在没有获得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将与注册申请人的商标相似的商标用在同一款产品上或者相似的产品上,误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的,如因为使用了相似的商标导致消费者没有买正宗的产品,而买了假货。第二,本人没有冒用商标,但是售卖他人冒用商标的产品;第三,直接对别人已经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的商标进行伪造或者制造,或者间接地,售卖伪造、制造的商标给他人;第四,还没有获得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同意,就私自更换该产品的商标,并且售卖该产品;第五,本人没有进行冒用商标,但是帮助他人冒用商标的,如在他人冒用他人的商标时,本人为其提供了一定帮助,如商标的具体细节等。第六,本人没有进行冒用商标,但是对注册申请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损伤的。二、冒用商标罪立案追诉的标准有哪些?根据《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的案件,符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通过非法售卖获取金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情形的,可以立案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第六十一对于假冒注册商标案由如下规定:在没有获得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将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用在同一种商品上,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一、按假冒组织的不同以及通过非法经营获取的金钱数额的不同,分为个人假冒(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以及单位假冒(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如果非法经营获取的金钱数额未达到前面所说的标准的,但是行为人已经因为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受到过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又再次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也可以立案追诉;二、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三、造成恶劣影响的,如因商标的冒用导致消费者买错需要的药品而死亡等等。以上就是小编对“冒用商标罪定义”问题及相关知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的法律问题,您可以在律图向在线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提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未网签的房子怎么过户手续有哪些
      未网签的房子怎么过户手续有哪些一、未网签的房子怎么过户手续有哪些?一)房屋过户的流程1、签约签约是指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


·一、重婚罪之前归不归派出所管?
      一、重婚罪之前归不归派出所管?重婚罪之前不归派出所管因为只有当他构成犯罪行为的时候,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供货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如何承担责任?
      供货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如何承担责任?合同纠纷出现的原因主要是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了违约责任,在供货合同纠纷中,主要是供货方或者采购方出......


·委托合同终止后有哪些法律义务
      委托合同终止后有哪些法律义务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


·公司法变更名称的相关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变更名称的相关流程是什么?公司的相关信息并不是一层不变的,需要根据具体的经营状况和所有人的变化作出适当的调整的,当然也包括公司的名称在......


·批捕了是不是就严重了
      是的,检察院一旦批捕就等着法院开庭判刑了。期间可以办取保,但是同意取保的可能性很小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


·欠钱不还怎么办还不理人?
      欠钱不还怎么办还不理人?一、欠钱不还怎么办还不理人?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为三年。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


·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的内容及作用
      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的内容及作用一、什么是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是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


·监事会可以提议临时股东会吗?
      监事会可以提议临时股东会吗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


·民事诉讼反诉如何审理?
      民事诉讼反诉如何审理?被告提出反诉后,法院应审查是否符合起诉的一般条件和反诉的特别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反诉,应予受理。被告如是在开庭过程中......


·杭州市单位报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很多企业对于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关心的就是安全问题,因为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就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影响,还会造成人员的伤亡,对于受害者无论是经济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