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做保证人有什么风险

做保证人有什么风险 一、保证合同不成立的情况
  (一)主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签保证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主合同能够顺利的执行,若主合同本身因为某些原因,没有成立或尚未生效,那么作为从属的保证合同自然无效。
  (二)主合同有效,但保证人资格不具备。法律明文规定以下身份的人不能作为但保人,即使签订但保合同也是无效的:
  1.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为担保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未经法人授权不得为担保人,否则,担保合同无效。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为担保人。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提供的担保,非为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事后追认,则担保不生效力。
  6.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若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则担保合同无效。否则,担保合同有效。
  (三)但保人、债务人和债权人中有两方合伙,欺诈另一方的,合同无效。《担保法》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合同无效。无论是哪一类型的合同,都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否则无效。
   二、做保证人有什么风险
  保证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根据保证方式不同,一般保证人和保证人(连带保证人)承担的风险不同。
  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说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不能立即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必须是在主合同依法审判或仲裁后,确认债务人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前提下才行。
  而连带责任保证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保证人则不享有该权利,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
  在分析了上述内容后,相信您此时已经清楚做保证人有什么风险了吧。因此,在实践中,千万不能随便就为他人提供担保,不然就有可能让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而要是在债的担保方面,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不管是修建房子还是修建其他类型的工程,一般来说,大的工程都是
      不管是修建房子还是修建其他类型的工程,一般来说,大的工程都是会将其他的部分业务以发包的方式散发出去,承包给其他专业单位来做,这也就会涉及到单......


·砌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砌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在高楼大厦建设过程中,砌体工程是重要的基础工程之一,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整个建筑物的质量标准。一旦出现严重的质量......


·涉外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涉外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是当事人产生权利义务的前提。一般说来,当事人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表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二、涉外合同生效的法律......


·不记名提单不背书可不可以转让?
      不记名提单不背书可不可以转让?一、不记名提单不背书可以转让吗《海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


·在中国国内非法移民都有哪些
      在中国国内非法移民都有哪些国家的在中国国内非法移民都有哪些国家的1、非洲?广州黑人是亚洲最大的黑人群体。合法与非法滞留的非洲人都计算的话,目前......


·给别人担保影响自己公积金贷款吗?
      给别人担保影响自己公积金贷款吗一、给别人担保影响自己公积金贷款吗?还款人没有按时还款一般是会有影响的。二、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


·什么情况属挪用公款 挪用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与挪用资金其实是不同的犯罪,此时法律中要求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行,但对挪用资金罪的主体要求却不同。当然,既然......


·要了解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意义是什么?
      要了解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意义是什么,首先要了解什么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是专门由企业作为投保人的保险,是为了在企业发生因工业污......


·劳动关系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我们在工作中,可能会因种种原因产生劳动关系问题,如果一旦纠纷无法协调,可以申请仲裁或是向法院申诉,一般是两者选其一,但是如果仲裁机构或是法院......


·如何避免企业的劳动纠纷
      要避免出现劳资纠纷,中小企业首先要建立最基本的制度。我国当前中小企业一个较为普遍地现象一些中小企业主认为中小企业只是企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如果......


·交强险只垫付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您都知道交强险会对我们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时进行赔偿,但是还存在一些情况下,交强险是只负责颠覆不符的赔偿的,就像酒后驾驶的情况下,醉驾肇事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