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夫妻财产公证在哪儿办理?

一、夫妻财产公证在哪儿办理?
  
  
  夫妻财产公证是去当地的公证部门。另外,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的财产约定,不用公证,同样会受法律保护的。
  
  
  夫妻财产公证程序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
  
  
  1、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受理。应当提交的材料:
  
  
  ⑴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
  
  
  ⑵ 财产的产权证明。
  
  
  ⑶ 结婚或未婚证明。
  
  
  ⑷ 协议书草稿。
  
  
  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在婚后的使用、维修、
  
  
  保养、处分以及财产孳息归属作出约定,对各方婚前(或婚后)债务清偿作出约定。
  
  
  夫妻财产公证的作用
  
  
  1、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在这个法治社会里,一切都讲究证据。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它可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当然,是否选择婚前财产公证,完全是双方当事人的选择。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婚姻财产引起的纠纷问题呈上升趋势。正是因为大多数的情侣在结婚的时候根本就不会想到有一天会为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只看到了眼前的幸福,而没有想到将来的麻烦,因此,大部分人根本不会去为自己的财产在婚前做一个公证。等到发生纠纷的时候,才发现为时已晚。总之,婚前财产公证对我们中国人来说还是一个比较新鲜的事物,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有助于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
  
  
  2、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离婚率逐年上升,而且大多涉及到财产纠纷。在离婚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事人已就离婚达成了一致协议,只是因为无法就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而起诉到法院的。在庭审中,特别是调解阶段,经常看到原被告及其亲属为了争取各自的财产份额而吵得面红耳赤,他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因为在法庭上都是讲证据的,因此,在很多时候,有的当事人因为缺乏足够的证据而在财产问题上吃了亏,但是也是毫无办法,因为判决只能依法进行。进行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就不会再为划分财产问题而发生纠纷,也就不需要起诉到法院,由此可见,婚前财产公证,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可能发生的财产纠纷,这样不仅方便了双方当事人,而且有利于社会稳定,还能够减轻人民法院的审判压力。
  
  
  3、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一对情侣贫富悬殊且认识的时间也不长,那么,在结婚时,为了防止经济条件差的一方是为钱而来跟富裕的一方结婚,在婚前办理财产公证将是非常理性的做法。一旦将来发生争执,感情破裂,就不会为财产问题争吵,也不会使富裕的一方因离婚而失去过多的婚前财产。夫妻互敬互爱,同甘共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有利于家庭和睦、社会安定,然而在现代社会,这是理想主义,它看完美,而实则隐藏着矛盾和纠纷。这样的一纸公证,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婚姻发生裂变时,即可按照公证内容,明确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4、有利于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
  
  
  由于在婚前办理了财产公证,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中的一方也会在心里产生压力,即使是有钱了也不至于大手大脚,因为他(她)知道,如果这样做,很可能导致离婚,而在失去这段感情的同时,在经济上也不可能得到对方更多的好处。所以,在这样一个压力下,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起到了一个约束的作用,有利于夫妻双方齐心共创美好家庭。
  
  
  夫妻所积攒的财富也会担心最后因为复杂的原因而不能轻易地达成协商,所以就可以去国家认可的公证部门进行法定的认定,就双方方式商量好的方式来决定某些财产的最后所有,而夫妻如果已经完成了公证的所有事项就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医疗事故处理方法包括什么
      在病人接受治疗期间不幸出现医疗事故的话,又想整件事可以得到一个完善的解决方法。根据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方法》规定,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有三种:......


·女方结婚后迅速离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女方结婚后迅速离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根据婚姻法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有具体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没有登记结婚......


·缴纳税金
      缴纳税金购买房屋所需要的费用并不只是建筑面积与单位面积售价的乘积,还需要交纳一些国家规定的税费。国家对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下面......


·在我国入职不到一年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为了使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规定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无故辞退员工的。如果说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需要辞退员工的话,那么......


·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都有哪些
      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抢劫罪是我国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条规定了可判处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种,具体如下:(一)以下情形一般多考虑可能......


·交通肇事的意思具体是指什么
      交通肇事的意思具体是指什么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


·房屋漏水司法鉴定
      房屋漏水司法鉴定一、房屋漏水司法鉴定如果对对鉴定意见有异议,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或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


·汽车上路避免不了出现交通事故,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
      汽车上路避免不了出现交通事故,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所以了解交通事故规定,也是必不可少的,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通常出......


·企业并购的意义何在
      企业并购的意义何在企业并购的意义1、并购能给企业带来规模经济效应。企业的生产规模经济效应。企业可以通过并购,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补充和调整,......


·订立买卖合同须注意什么?
      订立买卖合同须注意什么?经济合同的签订十分重要,最好熟读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然后再行签订。现将签订合同须注意的事项罗列如下:买卖和同是出卖人......


·证据不足不予以批捕是否存在
      证据不足不予以批捕是否存在检察院在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批准逮捕,不过貌似如果认为嫌疑人有逮捕的必要的时候会批准逮捕。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