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人生中不免要走一趟

人生中不免要走一趟,生老病死是很必然的。通常情况下老人家知道自己要走了,都会立下遗嘱走后办好身后事。他/她也想自己走的安心,所以会事先立下遗嘱没异议情况下家人都会签名确认这份遗嘱的明细情况是没问题的,但是这份遗嘱到了法院是判定有效的。那么老人手写遗嘱的情况下要怎么被判为有效呢?总共有三种形式可以参考,其一:有公证过的遗嘱,由于公证过的遗嘱,就是遗嘱人经过公证机关的有关部门办理过遗嘱情况下。根据我国的《公证法》第二条有规定到,公职是指由公证机关的工作人员按照自然人、其他合法组织的申请以及法人。按照法律规定对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经过法律同意的事实以及立下遗嘱的文书真实性,都是可以经过公证的。而经过公证的遗嘱都是本身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的,还能为了预防纠纷,能够减少诉讼,而立下遗嘱的最好能够采用公证的形式加之处理会更好的。其二就是上述中提及到的手写遗嘱是否有效了,手写遗嘱就是自书遗嘱的形式,自书遗嘱就是要立下遗嘱的一方由自己亲手写的遗嘱,便能成为自书遗嘱了。而自己书写出来的遗嘱,必须要由遗嘱人自己亲笔加上签名,以及需要写上具体的日期,例如年月日。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的规定,如果公民是在遗嘱中有提及到其死者之后的财产分配问题的,然后按照这个遗嘱以及本人都是这个意愿都是这样分配财产的,并且本人都有签名加上具体日期年月日,而且这份遗嘱没有设立相反证据,是能够按自己写遗嘱来对待的。其三的形式就是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按照由录音机或者其他录音的方式录下来的遗嘱,而这个录音遗嘱也必须要是立遗嘱者亲口所录的,但是这种立遗嘱的形式会容易被他人冒充,或者容易被剪辑了某些想要剪辑的人,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如果采用录音遗嘱时候,能够有两个或三个见证人在场证明,既可以不被他人冒充或被剪辑过,也可以证明该条录音遗嘱的真实性以及具有实效性。因此,就算立下遗嘱的人是采用手写遗嘱的方式,只要是立下遗嘱者有确认签名以及写上具体的日期如年月日,和按照个人意愿的确与遗嘱所写一样,以及经过有关部门的公证过,老人所手写的该份遗嘱是有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哪些行为构成中国洗钱犯罪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毒品犯罪、走私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日益严重,洗钱犯罪或明显带有洗钱性质的案件也不断发展,鉴于此,中国在1997年《......


·如果欠钱七万不还怎么办?
      如果欠钱七万不还怎么办?欠钱七万不还的情况,应该保留好具体的证据,比如借款借据、欠款欠条、还款协议等,在多次催讨还是不得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


·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都有哪些
      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人们的经济收入也越来越多,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加上原有住房本身面积较小等原因,很多家庭都想再购置一套房屋,但是如果是第二......


·企业职务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只要是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肯定在内部结构上有很严谨的职务分配,而那些等级较高的职务也就拥有了很高的权力能够直接对企业的运行有决定作用,但是如果......


·两个医院治疗医疗过错责任由谁承担
      两个医院治疗医疗过错责任由谁承担一、两个医院治疗医疗过错责任由谁承担当两家医院同时存在医疗过错的情况下,根据造成的损害后果,在能够区分责任......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农民工如何讨要工资?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故意伤害二级残处理方式是什么?
      故意伤害二级残处理方式是什么?故意伤害至人轻伤,通过公安机关的伤势鉴定并且鉴定结论你家人的伤势构成“轻伤”,按照正规程序,公安机关应当对犯罪嫌......


·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的规定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的规定有哪些?软件著作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计算机软件开发,软件也是商品是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的,因为软件具有前期开发投入多,工......


·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不签合同的法律责任有:1、用人单......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能够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协商一致,往往都会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书,以免后期一方反悔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您知道离婚财产分割协......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聘用职工时,需要与职工签订工作协议的。但现实中有些用人单位不与在职职工签订工作协议的,导致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