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违约金赔偿通知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赔偿通知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违约广播这种毁约心思表示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表现而预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其构成条件为:
  
  
  1、债务人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68条所规定的情形;
  
  
  2、守约方具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上述情形;
  
  
  3、违约方不愿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自救手段
  
  
  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合同违约的处置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在程序的操作上有关的通知书同样需要进行,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有关的当事人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存在不小的分歧,进而导致法律手段的运用,从而加剧问题的处理难度,因此双方之间行之有效的沟通是问题处理的关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网贷无力偿还有什么后果?
      网贷无力偿还有什么后果?一、网贷无力偿还有什么后果?1、贷款机构会依法向贷款人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


·赔偿权利人
      赔偿权利人,是指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而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受害人没有死亡的,还有一种是受害人已经死亡的。我们先看一下直接受害人......


·商标权侵权损失计算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损失计算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


·监护权的法律规定年限是怎样的?
      监护权的法律规定年限是怎样的?1、监护权的法律规定年限是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监护人须为......


·诈骗与信用卡诈骗区别有哪些
      在诈骗类犯罪当中,最常见的就是一般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了,虽然都是事实了诈骗的行为,但具体的犯罪手法是不一样的,不过对于一些不是很懂法律的人......


·二手房过户手续办理如下:
      二手房过户手续办理如下: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3、评估房产;4、如果需要贷款的,办理贷款;5、向房地产管理部......


·代位继承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代位继承纠纷在继承案例中的比例已经开始增加,说明代位继承越来越被国人接受。但是代位继承在我国法律中有何规定?具体有哪些法律条文规定了代位继承的......


·一、租赁店面违约起诉时效是多久?
      一、租赁店面违约起诉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欠交租金或者拒付租金之日起计算,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约定了分期支付,并......


·如何界定事实婚姻的情况?
      如何界定事实婚姻的情况?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否属于事实婚姻需要依照国家规定来判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


·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
      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一、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区分招摇撞骗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招摇撞骗罪属于......


·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协议期限为自年月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