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情况下婚前财产需要公证

未婚男女的婚前财产来讲,在作出了约定签订了相应的协议之后,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进行公证,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婚前财产都有公证的必要。那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婚前财产需要公证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婚前财产需要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已婚夫妻的结婚证书等)。
  
  实际生活中,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婚前财产公证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产,结婚期间,房子拆迁,这笔补偿款就是个人财产。拿到这笔补偿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时进行婚姻财产公证。因为钱是动产,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钱就要算作共同财产。
  
  二、婚前财产需要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因为现在的民法典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因为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财产归属,否则显失公平。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二)强烈建议去作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不是婚前财产协议生效的必备要件,此时当事人完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办理公证。当然在一些情形也是很需要办理一个公证的,此时可以加强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减少日后发生财产纠纷的可能性。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不欠债股东欠债咋办?
      公司不欠债股东欠债咋办?公司不欠债股东欠债应当申请破产清算。具体的方式如下。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


·办理案件时举证期限是否包括节假日
      办理案件时举证期限是否包括节假日办理案件时举证期限是指正常的日期,不包括节假日。二、什么是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是指证据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在我国基础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在我国基础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土方工程,地基工程等,这些都属于整个建筑工程当中的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在修建的时候,必须要以这些基础工程的质量过......


·个体经营合伙协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个体经营合伙协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个体经营合伙协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丙方:_______......


·关于校车超员新规定是什么?
      关于校车超员新规定是什么?近年来,关于校车事故的报道时有发生,由于校车上面乘坐的是儿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比较严重。在大部分事故中,都和......


·他项权办理流程到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可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他项权的办理对于您来说是比较陌生的,因为毕竟他项权证是我们国家房屋抵押的一项权证,很多的人并没有接触到这个方面,关......


·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是怎样的一、一般情况下的受案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配偶有数次还款行为能否认定夫妻共债
      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以其个人名义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仅以借款人配偶的数次还款行为认为该借款系用于其夫妻共同经营,因还款行为与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


·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影响
      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影响一、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影响物业费是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时收取的费用,物业管理费一般在购买房屋后就开始交纳......


·不服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
      不服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一、不服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不服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期限是知道房屋征收决定以后的60天之内。《行政复议法......


·买卖合同纠纷调解需要几天
      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调解,而民事调解需要一个星期就能完成,包含立案,调解,制作调解书的时间。双方当事人签收民事调解书就代表民事调解生效,一方如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