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人民检察院有权批捕欠款人吗?

一、人民检察院有权批捕欠款人吗?
  
  
  人民检察院有权批捕欠款人的。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二、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对于欠款人是有权进行批捕的,在批捕拘留的这段限制时间内必须要对按键以及犯罪嫌疑人进行审理,并且收集相应的资料进行支撑。如果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确实有犯罪事实的可以进行下一步行动,如果没有事实证据的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释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需要缴纳吗?
      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需要缴纳吗?国家单位及个人都可以拥有土地使用权,也有权利对其进行转让出售,土地在转让出售过程中所要缴纳的税收种类有很多,......


·劳动合同没签辞职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没签辞职有赔偿吗?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


·房子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有范本吗
      房子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有范本吗?房子无偿赠与合同赠与人(甲方):————,身份证编号:————。受赠人(乙方):————,身份证编号:—......


·房屋他项权抵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可能不动产证和房屋他项权证在我国也是刚开始实行,目前绝大多数的省份也并没有将房屋他项权证的抵押登记工作全面的落实到位,所以很多第一次购买商品......


·淮安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我们发现,虽然同是触犯的交通肇事罪,具体的情节也是差不多的,但在不同的地区,法官作出的量刑是不同的。这主要是因为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在法律的范围......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由谁赔偿
      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或者身边的人遇到过这样的一个问题,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那么赔偿责任该由谁承担?为此我们特地请教了平台......


·《民法典》离婚车子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离婚车子分配是怎么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保留付款凭证。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孩子一个人的,否则就是共同的。那么婚后赠与的车......


·彩礼返还的金额如何确定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
      彩礼返还的金额如何确定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和权利是什么?1、担保责任:作为贷款的担保人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一般都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性质,所以,在贷款到......


·如今在我国小产权房是普遍存在的,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因为中心
      如今在我国小产权房是普遍存在的,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因为中心城区的房价普遍偏高,人们在无法承担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购买一些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


·抚养费需要给收据吗,抚养费收据的范本
      离婚后夫妻在处理子女抚养费方面可能会发生纠纷,有些夫妻对于另一方有没有支付抚养费常常争执不下。避免发生抚养费支付纠纷的一种办法就是出具子女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