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检察院没批捕公安局需要案审会放人吗

一、检察院没批捕公安局需要案审会放人吗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该接到通知后立即放人。如果有继续侦查的必要,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局必须放人。如果有继续侦查的必要,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但必须放人。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与时间规定,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检察院不逮捕的话公安机关怎么做?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如果锁定了嫌疑人后那么应该及时的搜集相关的证据,对于是否对嫌疑人进行批捕那么是由检察院来进行判定的,如果不构成逮捕条件的,那么检察院会通知到公安机关,对于不作批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该立即释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判决下达后执行局不执行怎么办?
      判决下达后执行局不执行怎么办?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法院执行有关判决的时间限制,以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


·房屋租赁出租人应交纳哪些税费房屋出租后
      房屋租赁出租人应交纳哪些税费房屋出租后,出租人应当缴纳下列税费:①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②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由出......


·第一监护人的认定
      第一监护人的认定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


·一、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怎么办?
      一、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怎么办?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1、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


·骗取法律援助有什么不良影响?
      骗取法律援助有什么不良影响?骗取法律援助的行为也是一种诈骗行为,但并不适用普通的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由于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现象还是......


·无偿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
      无偿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无偿赠与合同范本一甲方:乙方: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


·湖南省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省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湖南省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出轨导致离婚的财产要怎么分
      出轨导致离婚的财产要怎么分一、出轨导致离婚的财产要怎么分法律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的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


·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要交保证金吗
      被刑事拘留不需要交保证金,只有取保候审才需要交保证金。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


·一般公证遗嘱后正常给几份
      一般公证遗嘱后正常给几份公证遗嘱不限数量,但法律只承认最后一份遗嘱。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


·商标权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商标权侵权行为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享有的使用权,我国商标法采用的是注册在先的原则,商标法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