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必须拥有那些资质?


  一、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必须拥有那些资质?
  
  
  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必须拥有的资质是必须要拥有五证。房产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应当主动将五证向购房者进行展示,不得隐瞒。
  
  
  二、五证的具体内容
  
  
  1、《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经过的程序。
  
  
  指开发商及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使用土地之前,经当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该建设项目位置、高度、容积率等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该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是该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在这里主要就是指开发商开发的这个楼盘项目的规划设计符合城市的规划。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是指经土地使用者及开发单位申请,经当地的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在这本证书上,主要载明了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当然,如果是近几年的新开发楼盘,也有可能是《不动产权证书》。
  
  
  4、《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如果是现房,开发商只须出具竣工备案表)。
  
  
  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必须拥有正文所说的齐全的五证,这是从业的要求和标准。开发商应当将该证件放在显眼为止主动供购房者或者检察机关进行查看和检查。如果开发商没有主动提供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应的证件证明本身的资质,避免财产受到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能以合法渠道消醉驾吗?
      能以合法渠道消醉驾吗没有渠道,这是被记录进个人档案的,是消除不了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


·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以后,财产关系相对确定下来,取得房产而非房产登记人的一方需要办理房屋过户,这就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为了使......


·深圳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深圳市有很多小工厂,一些管理不善的工厂,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工人受伤后,应该要求工厂申请工伤鉴定,等结果下来后,工人就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了。......


·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
      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一、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近年来,随着社会法律意识的增强,借款人对借款合同的内容也越来越关注。签订借......


·专利转化合同应该填写的内容是什么?
      专利转化合同应该填写的内容是什么?专利转化合同,专利成果是要以产品和服务的形式呈现出来的,他具有实用价值和后续开发条件,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投......


·离婚子女孩子抚养费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离婚后
      离婚子女孩子抚养费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远没有结束,可能这依然会是一个旷日持久的斗争,这个最主要就是体现在孩子的抚养......


·离婚需要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需要财产怎么分割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拘留条款
      刑事诉讼法对于拘留做出了以下规定:公安机关如果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那么相关工作人员要出示拘留证,没有拘留证,就算是警察也是非法拘留。1......


·结婚函调报告表派出所不给盖章有效吗
      结婚函调报告表派出所不给盖章有效吗一、结婚函调报告表派出所不给盖章有效吗派出所不给盖章,你可以找到该派出所的派出单位就是区或县公安局的户......


·最高法院虚假诉讼诈骗罪认定情形是什么
      虚假诉讼诈骗罪认定情形有哪些?通过制造假证据、隐瞒事实、制造虚假债权债务、恶意串通等手法,提起虚假的民事诉讼,欺骗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错误裁判......


·涉及到抚养费的问题
      涉及到抚养费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我国的《婚姻法》里面来了解,我国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双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负责抚养,对方当事人就要对子女承担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