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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

转继承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二、转继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转继承适用的范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遣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移转给他的继承人”的规定,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是不同的,虽然其中都出现了继承人死亡的结果,但因为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就可以准确的区分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另外也要注意,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是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里面。如果是代位继承的话,那往往就只能是在代位继承当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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