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般父母离异监护人是谁?


  父母离异监护人是谁?
  
  
  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监护人的其他权利
  
  
  监护人由于智力、体力的相对欠缺或其他客观原因而难以为继监护职责时,法律应赋予其辞任权或拒任权。总结各国立法关于辞任或拒人的正当事由包括监护人年高、疾病、残疾、远离被监护人或已担任多项监护事务,及社会工作过于繁忙等等。鉴于此,建议我国规定监护人如有以下事由时可以要求辞任或拒任:
  
  
  (1)年满六十五周岁
  
  
  (2)有疾病或残疾难以正常履行监护职责
  
  
  (3)因照顾老人小孩或者患病配偶家务特别繁忙
  
  
  (4)已经承担两个以上监护责
  
  
  (5)现役军人或担任政府要职公务繁忙等等。
  
  
  这样既有利于减轻监护人的负担,又能尽量避免因监护人的原因使被监护人的权益受损。
  
  
  我国监护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监护的期限。在实际生活中,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以18周岁为限。但对精神病人的监护往往无限期,成为监护人后需要履行监护义务直到被监护人康复或死亡。长时间的监护责任极其繁重,而其他潜在的监护人却处于闲散状态,极易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因此,立法应对监护期限给以明确界定,既有利于对被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又不至于对监护人造成过重的负担。国外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法国民法典》第491-1条规定:“除夫妻、直系卑血亲及法人外任何人无权对一成人的监护超过五年。期限届满,监护人要求替换,并应予以替换”。《瑞士民法典》第415条规定:“监护人通常任期两年;监护人任期届满,经一般认可,继续留任两年;监护人连任四年后,有权拒绝继续连任”。德国的监护期限经过92年修订后确定保护人的任期最长为5年,最低每隔5年要重新选任。以此作为参照,可规定我国的监护期限为5年,最多可以连任两任,之后须重新确定监护人;其他暂未行使监护权的监护人有权对在任监护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在确定轮流监护人人选时应从有利于保护。
  
  
  综合上面所说的,父母离异不代表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就可以改变,离婚之后,父母也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共同的把自己的孩子抚养长大,这样才算是合法的,所以,自己的孩子一定要好好的抚养才能让孩子健康的成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学生故意伤害罪法律是怎么判决的?
      学生故意伤害罪法律是怎么判决的?学生已满十六周岁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已......


·私闯民宅打砸抢如何处理?
      私闯民宅打砸抢如何处理?私闯民宅打砸抢的情形可以报警处理,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非法......


·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在线咨询 >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吗
      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吗?可以很肯定的说,直接证据不能直接与原始证据划等号,但是实践中,由于证据的划分标准不同,因此有的直......


·民事诉讼标的都有什么类别 一、民事诉讼标的都有什么类别?
      民事诉讼标的都有什么类别一、民事诉讼标的都有什么类别?1、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基于与被告存在的某种实体法律关系提出的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


·劳务派遣合同如何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如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内容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同样适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关系解除情形。此条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


·公司忘记续签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公司忘记续签劳动合同要赔偿吗?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


·赌博行为
      赌博行为,根据违法情节和赌资数额的不同,可能分别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70条的规定,参与......


·隐名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怎么起诉
      隐名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怎么起诉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大股东或者其他股东有滥用股东的权利,侵害公司利益的,其他股东是可以起诉股权的,要......


·军人离婚管辖法院是哪个,军人离婚到哪个法院起诉?
      军婚中的当事人想要离婚的,也是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此时的离婚方式同样有两种,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那么军人诉讼离婚的话具体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酒后逃逸 交强险赔偿 法条有什么规定?
      大家在购车被强制购买的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很广,但是交强险关于酒后逃逸赔偿的相关的法律规定,交强险并不赔付酒后肇事逃逸的事故,但是会给于受害者垫......


·法律上对于强奸罪如何减刑
      强奸罪如何减刑一、强奸罪减刑的条件(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